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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理赔专员被两罪并罚获刑
一男子担任保险理赔专员期间,虚构客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伪造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冒用被保险人的名义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理赔金共计20万余元,用以支付维修客户的车辆的费用,同时该男子又在其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期间,虚构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3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该起案件,认定该男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保险诈骗罪,该男子被数罪并罚,获刑二年,并处罚金1. 法院

免责条款未提示 保险公司仍应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人或者其允许的驾驶人遗弃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一般属于保险合同的免赔范围,但免赔要以保险人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为基础。近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纠纷案作出判决,某保险公司未就“免责条款”明确告知,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65840.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