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法院与人保财险签订合作协议 助力破解“执行难”

27.06.2018  03:51
  6月22日,福安法院与人保财险福安支公司签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和诉讼保全责任保险合作协议。

  “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规定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法查明其财产等情况,申请执行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悬赏执行并经法院决定同意,依照悬赏公告应由申请执行人对举报人支付的赏金,申请执行人可以就该赏金支付向保险公司购买执行悬赏保险,举报人获得的悬赏金由保险公司负责支付,即申请执行人缴纳少量保费悬赏成功后由保险公司支付赏金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指对于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法院判决生效后由被告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具有合法性、可操作性。

  此次与保险公司的跨界合作,是该院积极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进一步拓展法院查人找物渠道的新尝试。 来源:福安法院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