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标

龙文区全面完成城市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发放工作
龙文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城市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漳政办[2015]166号)文件精神,积极调拨资金,认真做好提标对象的追补资金审核工作。10月15日已完成提标和追补资金的发放工作,全区追补发放7-10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20. 民政厅

三明市全面完成农村低保和五保提标工作
近日,三明市12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农村低保和五保提标工作。明溪、清流、宁化、尤溪、将乐、泰宁、建宁等7个县的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300元,大田、沙县、永安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2328元、2820元、2560元,梅列、三元两区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2400元和2412元。五保对象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的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6329元和7552元。截止5月底,全市发放农村低保金4002万元,发放农村五保金1371. 民政厅

南平市全面落实农村低保提标工作
至5月底,南平市全面完成农村低保提标工作,提标后,农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2100元提高到2300元。此次提标从2015年1月起执行,保障金从1月份起补发。目前,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9127户77635人,1-5月累计发放低保金5553. 民政厅

漳州市全面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日前,漳州市政府下发《关于提高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水平的通知》,文件要求,从今年起,将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的家庭年人均收入2100元提高到2300元,同时将漳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水平提高至154元/月。提标后增加的资金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财政负责(芗城区、龙文区按市区财政体制分担),从2015年1月份起发放。目前,全市共有农村低保人数12. 民政厅

漳州市多举措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一是全面完成农村低保的提标工作,各县(市、区)的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9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100元。二是扎实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严格审核审批程序,进一步落实个人申请、民主评议票决推荐、收入核查核对等关键环节,实现农村“民主评议票决制”全覆盖。三是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大力推动“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四是扎实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注重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弱势群体保障体系,2014年市临时救助基金救助三批次共134人次,救助金额53. 民政厅

华安县民政局落实资金保民生
一是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及时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84万元。二是出台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方案,发放保障金690多万元。三是做好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款的发放工作,全县共有重度残疾人2450人,发放生活补助资金102万元。四是继续推行救助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共救助4880多人次,救助金额168. 民政厅

大田县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完成农村低保和五保提标工作。农村低保标准由1900元提高到2100元,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从530元人/月提高至60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由410元人/月提高至466元人/月。二是建立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共救助临时困难家庭80人次,发放救助金11. 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