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起超标电动车上路要小心
据警方介绍,目前我省共有电动自行车约1000万辆,包含超标电动车,占我省总人数3600万人的28%,平均每一个家庭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并且以每年近100万辆的速度迅速增长。
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 郭韶翔: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在为群众提供了经济便捷的交通方式的同时,由于非机动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普遍存在,导致涉及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时常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据了解,非机动车种类包括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其它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动力装置驱动的非机动车三种,8月1日起正式实行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这三种类型的非机动车必须登记才能上路行驶,同时对非机动车的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实行目录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标的非机动车进入流通领域。
福州市民:安全起见,我觉得这个很合情合理,为了自己还有孩子的安全,也为了整个社会的治安管理,更有条理。
新规对于超标电动车购买时间不同,规定了不同的管理措施,在新规颁布之前也就是4月24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由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是否设置过渡期,如果有设置,那么在过渡期内,超标电动车可以上路行驶,但是如果违反交规将予以100元的罚款。过渡期届满后,超标电动车不能上路,否则将予以200元的罚款。如果当地政府没有设置过渡期,或者是新规颁布之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车,新规规定,对超标电动车不予登记,并且将不得上路行驶。对此,不少超标电动车车主表示支持。
超标电动车车主:车我是准备换购了 换标准的 这个规定也好,超标车确实出事故挺多的。过渡期,一个半月差不多够了
超标电动车车主:还是要一两个月 最少
新规还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年龄等做了规定,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非机动车不得载人。
福州市民:12岁以上的不能载,我觉得蛮有道理了,因为安全
福州市民:我不知道啊,我第一次出来,不懂,就是顺便坐一下,对对对应该不能坐 我马上就下
据了解,公安机关将于8月1日至9月30日,组织开展全省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整治非机动车无牌无证、违规载人等多发性交通违法行为。对此,一些市民希望专项行动能一抓到底。
福州市民:我们现在这个专项整治很不到位,经常说抓了就抓一下,不抓时候就放开了,就泛滥了,所以我觉得监管力度还是不够还应该加强一下。
福建新闻频道记者福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