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孔繁军:福建年底前完成省级行政机关企业划转移交工作

05.08.2014  20:34

福建省国资委政治部孔繁军主任(左)接受专访

    访谈实录 福建省国资委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孔繁军谈省级行政机关所办(属)企业脱钩工作

    新华网福州8月5日电(记者 谢丹)福建省级行政机关所办(属)企业脱钩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今年年底前将完成重组脱钩企业的划转移交工作。今日上午,由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新华网福建频道等单位合作推出的“中国福建”在线访谈栏目专访了福建省国资委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孔繁军。

    省级行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迫在眉睫

    孔繁军介绍,由于历史原因,党政机关办了不少企业,虽经历次改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从2013年底福建省财政厅调查摸底情况看,福建目前有58个省级行政机关办有企业524户,企业资产总额约228亿元,但净利润仅1.62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不到2%。总体上存在资产分散、运营效率低、配置不合理、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甚至还有资产流失、引发腐败等情况发生,加快党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脱钩已经迫在眉睫。

    据介绍,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4月2日,福建省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福建省省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和经营性资产脱钩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于4月9日正式下发。“党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和经营性资产脱钩,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也是今年推进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孔繁军说。

    孔繁军介绍,行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一方面有利于切实落实政企分开,实现机关与所办(属)企业在产权关系、人事关系上全面脱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机关效能,落实国有资产监管责任,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另一方面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有效集中分散在各个部门的国有资产,提升国有资本的放大效应和带动效应,加快福建省经济发展的步伐。此外,由于体制原因,省级行政机关所办(属)企业大都存在产权不明晰、劳动关系没理清、债权债务纠纷和司法诉讼等诸多遗留问题,牵扯了单位不少精力。脱钩后更有利于省级行政机关转变职能。

    亏损严重企业将实施破产

    行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许多企业职工担心,这些企业之后的发展。对此,孔繁军介绍,省级行政机关所办(属)企业由省国资委所属省国资管理公司接收后,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分别采取合并重组、划转移交、转让变现、清算注销等方式进行处置和管理。

    第一类是合并重组。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需要国有资本控制、主管业务突出、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按产业关联度进行重组整合,组建集团公司。

    第二类是划转移交。与省级国有企业有产业关联的脱钩企业,成建制划转相关省属国有控股(集团)公司监管并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三类是转让变现。脱钩企业国有产权计划转让变现的,原则上通过市场转让变现,转让收入上缴省级财政。对土地、房产的转让变现应从严控制,严格把关。

    第四类是清算注销。对亏损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按《破产法》有关规定实施破产。

    而对于职工安置方面,孔繁军表示,福建省人社厅联合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专门出台了《关于省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和经营性资产脱钩中职工安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于脱钩过程中职工劳动关系处理、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办法和支付形式、职工社会保险接续、职工安置费用等问题提出了具体处置办法。

    年底前完成重组脱钩企业划转移交工作

    目前,经过全面清查,112个省级行政机关中,共有48个省级行政机关有所办(属)企业423户,资产155.01亿元,负债95.10亿元,净资产61.08亿元,在职职工8530人。截至7月31日,48个省级行政机关已按“一企一策”要求制定并报送了企业脱钩方案,64个省级行政机关书面零报告无需要脱钩的所办(属)企业。

    截至7月31日,31个省级行政机关企业脱钩方案的审核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中:18个省级行政机关脱钩方案已上报省政府并已批复;6个省级行政机关脱钩方案已送省财政厅会稿(上述24个省级行政机关共涉及脱钩企业269户); 7个省级行政机关所办(属)企业的脱钩方案,省国资委已提出书面反馈意见,目前尚在修改报送中。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孔繁军介绍,将于8月10日前完成所有省级行政机关企业脱钩方案的上报审批工作;8月20日前,完成脱钩企业的整合重组方案上报工作;9月10日前,完成全部脱钩企业接收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重组脱钩企业的划转移交工作。

    据介绍,本次脱钩适用于福建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社会团体、直属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