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省级森林城市(县城)新增6个
19.12.2015 10:27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标准要求,行政区域内森林覆盖率山区达60%以上;非山区达35%以上,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辖区内沿路、沿江、沿海、环城一重山可绿化的土地,绿化率达100%。(方炜杭)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9.12.2015 10:27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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