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森林城市(县城) 新增6个

19.12.2015  21:44
132508 日前,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联合授予福州市、漳平市“福建省森林城市”称号,闽侯县、宁化县、清流县、平和县“福建省森林县城”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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