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禁带易燃物火种进森林型景区
25.01.2017 20:08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1月2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关志杰)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今天发出2017年春节期间森林型风景区森林防火通告和防火宣传标语,强调严禁携带烟花、爆竹、大柱香、竹脚香、纸箔、打火机、火柴等易燃物品和火种进入森林型景区。
根据通告,1月27日(除夕)夜,鼓山风景区鼓岭至涌泉寺公路、鼓山下院古道、勇敢者石阶道、松之恋石阶道、十八景、长寿路A、番厝仔(四公里)、般若庵路口、建坂村路口、龙门村路口、快安磨溪路口实行封闭,下院至涌泉寺公路实行交通管制。鼓山风景区森林防火值班电话:83921184。
通告还要求,严禁在森林型景区和林缘地带吸烟和随意丢弃烟蒂等火种;严禁在森林型景区和林缘地带燃放各种烟花爆竹、野炊、烧烤以及点放“孔明灯”等;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其发生玩火引发森林火灾;烧香、烧纸、点蜡烛等明火行为限制在指定地点,景区其他地方和林缘地带不得施行。此外,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森林火警电话:12119。
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如下:
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温馨提示:进入林区、景区严禁携带、使用、丢弃火种,防止森林火灾发生。林缘、林区、景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享森林美景,严防森林火灾。冬春草木干,防止火烧山。身在绿海中,防火记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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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201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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