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2017年春节期间森林型风景区森林防火通告

25.01.2017  20:08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型风景区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型风景区森林景观和森林资源以及名胜古迹等旅游资源,特通告如下:

  一、1月27日(除夕)夜,鼓山风景区鼓岭至涌泉寺公路、鼓山下院古道、勇敢者石阶道、松之恋石阶道、十八景、长寿路A、番厝仔(四公里)、般若庵路口、建坂村路口、龙门村路口、快安磨溪路口实行封闭,下院至涌泉寺公路实行交通管制。鼓山风景区森林防火值班电话:83921184。

  二、严禁携带烟花、爆竹、大柱香、竹脚香、纸箔、打火机、火柴等易燃物品和火种进入森林型景区。

  三、严禁在森林型景区和林缘地带吸烟和随意丢弃烟蒂等火种。

  四、严禁在森林型景区和林缘地带燃放各种烟花爆竹、野炊、烧烤以及点放“孔明灯”等行为。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其发生玩火引发森林火灾。

  五、烧香、烧纸、点蜡烛等明火行为限制在指定地点,景区其他地方和林缘地带不得施行。

  六、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森林火警电话:12119。

  以上通告,请广大人民群众认真执行。

  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