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招考改革方案出炉 2021年起高考不分文理科

25.05.2016  12:14

  每年都有大量考生走进高考考场。(资料图片)

   高考改革

  将“语、数、外+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调整为“3科统一高考科目+3科学生选考科目”,简称“3+3”;有些科目考试也从一次考试变成多次考试,如,可参加2次外语科目考试,并将分数较高的一次成绩计入总分。

   录取改革

  逐步推行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明年起,使用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专科高职院校招生,开始实行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待条件成熟时,我省还计划减少本科院校的招生录取批次。

   中考改革

  明年起,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由省里统一组织实施。今后,省一级达标高中或县(市、区)一中等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校的比例不少于50%;2020年,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我省将实施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这些学生到2021年就要参加“新高考”了,即文理不再分科,外语“一年两考”,不再单纯用分数评价学生,学生的综合素质将受到关注。

  24日,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在福州召开,省教育厅领导就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了解,目前在读的高中生以及2016年、2017年入学的高一新生仍执行现行的高考模式和招生录取制度,考试科目、内容和方式保持不变。

   亮点1

   高考不分文理科,“3+3”模式成主流

  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是这次改革的最核心部分,也是考生和家长最关心的问题。

  现行的高考科目是“语、数、外+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此次改革将现行的高考科目调整为“3科统一高考科目+3科学生选考科目”,简称“3+3”,即保持现行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科不变,将现行的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调整为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

  现行的高考外语只在统一高考时举行,学生只能考一次。这次改革的亮点之一就是力求破除“一考定终身”,有些科目考试也从一次考试变成多次考试。比如,将来考生可参加2次外语科目考试,并将其中分数高的一次成绩计入总分。

  在评价方式上,现行高考主要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此次改革将调整为“两依据、一参考”。“两依据”是指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是指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以往不同的是将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评价体系。

   亮点2

   学考分合格考和等级考,两考分开进行

  改革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次考试分开进行。

  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门,要求普通高中每名在校生都要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毕业依据,一个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

  等级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生可根据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考3门,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一个科目只提供1次考试机会。

  记者了解到,学生“6选3”,会产生多种排列组合可能,而如何选择,首先要关注的是高校的招生要求。今后,高校将从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原则上,高校应提前3年,即在学生入读高一前就要公布科目要求,比如2021年高招录取要求的选考科目,将在2018年新生入学前公布。

   亮点3

   关注综合素质,不单纯用分数评价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是我省招生制度改革的又一项重要内容。为增强素质教育导向,扭转单纯用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我省将在普通高中和中职校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何为综合素质评价?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评价的主要内容必须可考察、可记录、可比较,真实地反映学生在校3年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做得怎样,使评价结果可信可用。2016年秋季,我省将在部分普通高中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2017年秋季,全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新生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评价内容侧重哪些方面?普通高中将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而中职将校注重考察学生公民素养与职业道德、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的学习能力、专业学习成果以及职业创新能力,主要包括基本素质、文化素质、职业素质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