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推行建设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

13.06.2017  00:33
         为强化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近日,华安县安监局推行建设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

      该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协调组织相关工作。由审批股牵头对失信安全有关人员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严格行政审批,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从事安全工作、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失信企业信息进行公示;执法大队牵头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等生产失信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不予颁发失信被执行人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已取得证书的给予撤销;其他各股室和中心配合进行相关工作。安监局预计与全国信用 共享平台联合惩戒系统完成对接,实现通过网络自动抓取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配合法院做好执行工作。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的建立维护了全县安全生产环境,为华安县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基础。(华安县安监局  郑莉玲 黄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