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 漳州8家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
7月1日起 漳州8家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
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新农合支付政策同步调整执行,减轻群众负担
记者昨日从我市发改、物价等部门获悉,去年底漳州9县(市)26家县级公立医院实施了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今年改革范围将扩大到城市公立医院。7月1日零时起,包括市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皮肤病防治院、福康医院、市人民医院、芗城区妇幼保健院、龙文区妇幼保健所等8家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耗材加成收入,同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医保、新农合支付和财政补偿政策同步出台实施。据了解,这一系列举措旨在直接降低药品费用,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和科学补偿机制。
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是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切入点,也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的重要手段。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后,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等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获得合理补偿。据统计,此次市属5家公立医院共调整医疗服务收费项目3614项,调增2773项,调减837项,取消3项,新设便民门诊诊查费1项。其中,取消挂号费、病房取暖费、空调降温费;按医生职称调增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如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标准从6元调增至20元;CT、磁共振等大型仪器检查、放射检查、检验检查调减10%,超声检查调减11%;手术费(含麻醉)调增26%,口腔手术调增10%;中医项目调增25%。芗城区、龙文区与9县(市)保持一致,3家公立医院执行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共调整医疗服务收费项目4042项。市级、县级实行差别化的医疗价格政策。
此次同步调整的医保和新农合支付政策与价格调整政策相互衔接,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确保提高的医疗服务价格绝大部分能被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所消化。市人社局还通过下调住院个人负担比例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落实向基层倾斜的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市卫计委对需长期治疗、医疗费较高的尿毒症透析治疗特殊患者群体,还专门提高报销比例,制定优惠政策,多措并举确保群众负担有所减轻。此外,市财政局同步出台实施补偿政策,为零差率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记者 陈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