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公立医院改革明起实施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30.06.2015  09:53

  福州新闻网6月3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林晗 柯竞)7月1日起,市属13家公立医院和区属(马尾、晋安)2家医院将与省属公立医院同城同步实施综合改革,取消15%的药品加成,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至此,福建将成为全国首个在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省份。这是记者从昨日举行的省市公立医院改革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将公立医院补偿由原来的医疗服务收费、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同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偿方案将以“三合一”的方式出台并同步实施,努力使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达到财政保障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减轻、医院收入不降低的“四个平衡”。

  实行药品零差率改革后,公立医院将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医院发展新的动力机制,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依靠卖药转变为依靠医疗技术服务,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新农合)支付范围。

  此次同步调整的医保支付政策将确保不明显增加个人负担,通过落实差别化支付政策,引导合理就医流向,支持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