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福建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

29.06.2015  23:05

    新华网福州6月29日电(记者 刘丰)7月1日起,福建省属公立医院将启动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福州市属13家公立医院和马尾、晋安区属2家医院以及驻榕部队医院等将同城同步实施改革。今日上午,福建省医改办、省卫计委、福州市医改办等部门就改革准备情况和进展作了说明。

    改革前,公立医院购进的药品是按照购进价格的15%,耗材是按照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按8%、1000-5000元之间按5%、5000元以上按3%的比例加价后再进行销售。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后,以上加价全部取消,公立医院不再加价销售药品和耗材。

    至去年底,福建全省58个县(市)的公立医院先后实行了以药品、耗材零差率为切入点的综合改革,实现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省覆盖。经过半年的运行监测,改革后的县级公立医院平均药占比为36.45%,同比下降了10.1个百分点。7月1日后,福建将在全国率先全面实现公立医院“两零”改革。

    在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的同时,此次省属公立医院现行4170项医疗服务价格也有所调整。省级三甲医院调整2565项,其中调增2382项,调减183项;省级三甲以下公立医院调整3310项,其中调增2097项,调减1213项。

    据介绍,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着重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服务以及技术劳务价值高的项目价格,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

    考虑到价格调整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问题,医保报销政策也同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7月1日起执行的福州医保支付改革方案就将28项医疗服务项目的个人先行支付比例适当下调5-15%;新调整设立的普通门诊诊查费、便民门诊费也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设个人先行支付比例;住院床费最高支付标准从每床日25元提高至40元。同时,基层医疗机构与高等级亿元在报销比例上的差距也将进一步拉大,越往基层,医保支付比例越高,群众负担相应越低。

    福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增加的收入不足以补偿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减少的收入,差额部分由福州市财政全额负担。

    据悉,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是公立医院改革的第一步。接下来,福建将从建立控费机制、完善激励机制等方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