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进部门协作 加强“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9.10.2014 00:21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福建新闻网福州10月28日电(闫旭)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8日透露,近日,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建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小饭桌”食品安全各方面工作进行部署安排,通过全面推进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强“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通知》安排,“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将由各级食安办负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协助开展“小饭桌”调查摸底和“小饭桌”食品安全评分等级的信息公开工作,“小饭桌”食品安全评定结果将于每学期开学时在各中小学校显著位置公示,并在每学期开学报到时将相关校外托管机构名单(包括开办人、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小饭桌”评分评级结果等)提供给家长,供学生及家长选择,通过市场机制倒逼“小饭桌”经营者主动加强管理,提高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配合下,做好日常监督,建立健全“小饭桌”监管信息档案,并于每学期开展一次以上的“小饭桌”专项检查;每学期开展“小饭桌”食品安全动态等级评定并通报给本级食安办和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引导“小饭桌”经营者与有资质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签订供餐协议,便于对餐饮食品的集中管理。同时,通过开展针对“小饭桌”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专门培训,督促并增强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
据悉,目前已在福州市鼓楼区正式启动“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试点工作,并通过试点建立、积极推进“小饭桌”经营单位“签认”机制,即监管部门与经营者签订“责任状”等,积极探索与创新“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措施和工作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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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0.2014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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