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作法院工作报告

31.01.2015  13:40
  本报讯 (记者 储白珊)3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马新岚说,2014年,省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司法改革,强化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15732件,办结537949件,其中省法院受理6944件,办结5753件。全省基层法院办结案件462264件,占全省法院办结数的85.93%,其中人民法庭审结案件112338件。

  充分履行审判职责,为加快福建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省法院抓住重大历史机遇,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推进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为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省法院审结刑事案件49974件;审结涉金融纠纷案件100025件、标的总额675.93亿元;审结合同纠纷案件77382件、标的总额237.65亿元;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3311件;审结侵权纠纷案件68077件、判决赔偿总额40.09亿元;审结各类行政案件4898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22449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2件,决定赔偿178.51万元;办结涉台案件2217件,办理两岸司法互助案件4597件;执结各类案件103156件。并制定《为进一步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10余份司法文件,紧密围绕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厦门综合配套改革、泉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司法服务保障。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健全公诉案件庭前会议程序,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案例指导。制定下发《关于在人民法庭推行办案责任制改革的工作意见》,从今年起在人民法庭全面推行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并在省法院、各中院开展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试点。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强化二审终审、再审依法纠错功能。推进民事案件小额诉讼、行政案件简易审判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全省法院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占72.53%。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优化升级,全省法院全部开通互联网网站和官方微博,扩大官方微信等新媒体运用。

  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出台25条便民利民新举措。扩大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880余万元。建成和运用网络查控、失信惩戒、执行公开、集约执行、案件管理“五个系统”,推动执行工作机制和模式创新。加快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数字化改造与运用,建成高清科技法庭255个、看守所远程视频讯问室38个。

  建设高素质过硬队伍,为公正司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创新和丰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体系,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加快建设全省司法人才库。省法院举办32期培训班,培训4484人次。省法院完成7批整改落实方案和232条整改项目,建立了21项长效机制,各中院和基层法院查摆、解决“四风”具体问题3076个次。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实行集体约谈制度。创新“大督察”机制,加强审务督察、效能检查和专项治理。全省法院有312个集体、515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黄志丽法官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最美基层法官”。

  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全省法院办复代表建议166件,其中省法院办复10件,并把代表意见建议吸纳转化为公正为民司法措施;全省法院办复委员提案56件,其中省法院办复8件,并及时办理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关于加强法院监督联络工作推进司法公开民主建设的意见》,完善定向结对联络等七项机制。

  马新岚分析了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后提出,2015年全省法院将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强执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打造过硬队伍,依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