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31.01.2015  13:40
  本报讯 (记者 郑昭)30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法院院长马新岚作省法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作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苏增添主持。531名代表出席大会。

  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徐谦向大会报告工作。他说,一年来,常委会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密切常委会同代表和代表同群众的联系;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16项,通过9项;审查批准福州、厦门法规6项;听取审议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13个工作报告,检查8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审查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137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5项;组织办理代表议案29件、建议863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5人次,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所确定的工作任务。

  徐谦说,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福建乘势而上、加快发展的关键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加快福建发展这一中心工作,站位全局,主动融入,依法行使职权,突出特色,提高质量,扎实推进立法工作;抓住重点,讲求实效,着力改进监督工作;优化服务,强化保障,有效发挥代表作用;转变作风,提升能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推动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省进程,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新贡献。

  马新岚在报告中说,2014年,全省法院充分履行审判职责,为加快福建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确保严格公正司法;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建设高素质过硬队伍,为公正司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15732件,办结537949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137件,依法挽回经济损失5.49亿元;加强涉外、涉港澳、海事海商和铁路运输案件审判工作,审结案件5345件;加强生态环境审判工作,审结生态环境案件2510件,责令补种、管护林木1.16万亩;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91.58%,二审后达98.54%;全省6424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9660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4.30%。

  马新岚说,今年全省法院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加快福建发展、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何泽中在报告中说,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坚定方向,围绕中心,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忠诚履职,强化监督,推进法治福建平安福建建设;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社会和民生保障关切;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和工作创新;固本强基,从严治检,深入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全省检察机关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5381人,起诉61322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71件1567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3人;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9件,对225名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近亲属提供国家司法救助。

  何泽中说,今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努力服务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面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扎实推进改革和创新;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检察工作新发展。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办法。

  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并在主席台前排就座的还有:叶双瑜、庄先、刘德章、许光园、苏树林、李德金、杨岳、张志南、陈冬、周联清、郑伯武、袁锦贵、倪岳峰、黄小晶、梁建勇、游德馨。

  省领导和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出席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委员列席会议。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