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法院“分调裁”机制改革确保案件提速增效

13.04.2018  14:25
  昨日,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17年10月,该院实施“分调裁”改革以来,运用该机制审结民商事案件2466件,占同期结案数68.44%,平均结案20天,其中,专职调解员诉前成功调解案件215件,标的额达1700多万元,取得了可喜的成效。该院还被省法院评为全省“分调裁”机制改革先进示范法院。

  据悉,平潭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组建速裁工作室和调解工作室。建立“案由+要素”的分流识别模式,由诉讼服务中心员额法官轮流值班担任程序分流员,对案件进行精细化繁简分流。对起诉到法院的民商事案件,适宜调解且当事人同意的暂缓立案,引入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对群体性案件、关联性案件集中分流至速裁团队办理。民事案件分流进入专业审判团队后,承办法官还可以综合案件事实、法律适用难易程度确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速裁。

  此外,平潭法院还通过诉调衔接规范化、速裁审判标准化、程序转换严格化、纠纷化解社会化等创新工作机制,以及通过集约管理辅助事物,依托“互联网++”助推工作,提升改革实效,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内在需要。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