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法院诉调对接新模式推进矛盾多元化解

08.04.2018  12:52
  人病了要上医院,事“”了则上法院。但当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以诉讼形式进入到法院,如何实现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双赢,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去年以来,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决需求,晋江市人民法院在当地市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开创“门诊·住院式分工”诉调对接机制晋江模式,通过“司法门诊”的有效“诊治”,将一些“小病”消除在萌芽状态,取得了“便捷高效惠民,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团队多元化

  实现“按需问诊

  “中国的‘快速受理、快速分流、快速调解’VERY GOOG!”今年1月,印度籍申请人安某某(音译)向晋江法院表示感谢。

  安某某为广州某信息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去年12月份,安某某向被申请人晋江籍尤某订购商品货物并支付款12.5万后,尤某拒不发货也未退还货款,安某某向晋江法院提起诉讼。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在征求双方意见,并了解均有调解意向后,将该案分流至诉调对接中心,由泉州仲裁委员会驻点仲裁员蔡仕娅负责调解。最终,该案双方当事人在短时间内达成调解协议,该起涉外买卖合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2017年7月,晋江法院将诉调对接中心升级为全市诉调对接中心,作为晋江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平台。晋江市诉调对接中心成立以来,法院、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司法行政、保险等机构陆续派员入驻,除了有仲裁调解室,还设有司法调解室、人民调解室、陪审员调解室、法律志愿服务工作室、市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工作站、涉诉信访律师团工作室,让走进法院“求医问药”的不同当事人可“按需问诊”。

  此外,该院还在法庭设立诉调对接分中心,依托各分中心开展对接工作。如交通法庭对接晋江市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建立诉前委托调解机制,与保险公司就诉前医疗费用预先赔付、轻微人身伤害案件快速理赔等达成共识助力调解;青阳法庭对接晋江市旅游局在五店市传统街区成立“旅游巡回法庭”,对接市住建局设立物业服务纠纷调解中心速裁庭;陈埭法庭对接陈埭镇党委、政府在晋江国际鞋纺城成立“流动法庭”等。此外,借力晋江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创建“网格化+人民调解”新模式,进一步延伸调解工作触角……通过打造多元团队,实现“小病”按需问诊,极大地提升了群众诉讼体验。

  服务专业化

  实现“门诊结案

  “您好,您这个案件事实比较清楚,建议您选择诉前调解。”“经过对这个案件进行评估,我们认为这起纠纷通过调解的方式能更快更好地解决。

  ……

  在晋江市诉调对接中心,面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引导员进行耐心引导的场景不时可以看到。

  “‘大病’住院,‘小病’通过‘门诊’开处方即可,但‘小病’诊断不当则可能激化成‘大病’。”该院分管诉调对接中心工作的立案庭副庭长林荣宗说。为此,诉调对接中心推行团队式运作,确保专人分流、专职调解、专业引导。

  该院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置繁简分流引导员及诉调对接督导员,同时抽调多名具有调解工作经验和技巧、熟悉本地情况、善于使用本地方言的资深法官及熟悉审判辅助业务的法官助理、书记员充实司法调解室,在各类调解室、工作室入驻专职调解员,服从中心统一分案,受理诉前委派调解和立案后委托调解案件。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专职法官,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进行审查确认,依法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并负责指导其他入驻诉调对接中心的调解工作室和行政衔接工作室的调解工作。

  专职队伍让诉调对接服务专业化,实现了“门诊结案”。今年3月,一起发生在晋江某车站的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经诉前引导分流到诉调对接中心。在多次尝试电话联系晋江某车站均无回音的情况下,林荣宗和专职司法调解员张共和亲自到该车站勘察现场、了解案情并开展调解工作。到了车站,林荣宗巧妙地打开话闸,经过一番释法说理,车站站长终于坦言无法接受调解的难处。了解完情况,林荣宗当即“对症下药”,最终打破了僵局,促成双方达成了赔偿方案,实现案结事了。

  据悉,自诉调对接中心成立以来,分流案件4799件,分流率37%;共收件4315件,调解成功3107件,调解成功率达72%;接受委派、委托调解262件,调解成功105件,调解成功率达40%。

  解纷一站式

  实现“快审速裁

  “现依法判决被告晋江某机械公司、晋江某保险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赔偿原告内蒙古某医药公司损失合计117132.47元……”3月22日,一起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在晋江法院公开宣判。该起案件从立案到判决,前后仅用了11个工作日。

  3月7日,原告内蒙古某医药公司的代理律师邬某来到晋江法院,请求判令晋江某机械公司、晋江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损失116001.17元及因诉讼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双方经调解未达成和解,因该案件事实清楚,诉调对接中心法官阮芳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避免了邬某在内蒙古与晋江两地之间来回奔波。

  这是诉调对接中心充分发挥速裁的快审快结功能减轻当事人诉累的缩影。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但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无需移送业务庭,直接由本中心的法官适用速裁程序及时作出裁决;对于双方当事人均到场,但调解不成的案件,径直转入速裁程序,实现诉调无缝对接,快速化解社会矛盾。诉调对接中心运行以来,晋江法院调解撤诉结案的民商事案件共7453件;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结天数由原来的119天缩短至96天,有效提高办案效率。

  此外,为解除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的后顾之忧,防止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保障调解协议的顺利履行,促使被申请人主动选择诉前调解,该院加大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受理,提高诉前财产保全的办理效率,共办结诉前财产保全案件63件次。

  “打造‘门诊·住院式分工’诉调对接机制,实现术业有专攻、繁简有专人,不仅节约司法资源,也减轻了群众诉累,让群众真切地享受高效快捷的司法服务。接下来,我们将持续推进‘司法门诊’模式,力争实现‘小病不住院’,消化在关口!”晋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水深表示。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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