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组织基层检察长专访报道

05.02.2015  15:36



    福建检察网2月5日讯   日前,厦门市检察院在《法制今报》上开辟“厦门检察”栏目,首批推出对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的系列专访,以下为检察长专访集中报道。  
检察工作离你并不遥远
——访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军  
  “太好了,现在我们企业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再也不用东奔西跑,只要来到检务大厅,短时间内就能查询到想要的信息,给你们点个赞。”日前,某企业办事人员走进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检务大厅,仅用几分钟时间,就拿到了查询文书。
  如此方便快捷的查询方式还得得益于厦门思明区检察院设立的检务大厅。这个“检务大厅”如何为市民提供便捷服务?如何打造阳光司法新平台?带着这些疑问,日前,记者专访了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军。
  “现实生活中,老百姓和一些单位对检察机关的内部分工不了解,常常导致办事摸不着门、浪费时间甚至多次上门的情况发生。为此,我院为方便群众办事,率先建立“一站式”综合对外服务窗口——检务大厅,将检察机关对外服务职能集聚起来,打造成便民利民的新平台。”李永军道出了设立“检务大厅”的初衷。
  “以前,群众来检察院办事,找谁、找哪个部门,对他们而言可能都是未知数;现在,他们来到检察院,检务大厅的工作人员都能明确地告诉他们。”李永军尤为自豪地向记者介绍起设立检务大厅所带来的变化。
  据介绍,为方便群众,该院化繁为简,制定了一整套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化查询制度:在官网上公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约邮箱,由企业将提交的相关书面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预防科工作人员每天接收邮件后,将企业需要的查询情况提前打印盖章,办事人员前来检务大厅“综合咨询”业务窗口,就可拿到所需的文件。检务大厅启用以来,已接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78人次。
  在设立检务大厅的同时,该院还依托官网推行网上检务,完善远程帮教、律师预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约、视频接访等服务事项,实现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
  “在检务大厅,我们还设计了很多人性化的系统,这个‘严肃’的机关一下子增添了几分‘亲民’味道。”李永军笑着说,并向记者列举了“检务大厅”的设备,如自动触摸查询系统,受案范围、来访须知等张贴上墙,让来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在候访大厅不仅配备有饮水机、急救箱、报刊雨具等便民设施,还有残疾人专用通道及设施。
  司法公正如何让群众“看得见”?面对记者提出的这个话题,李永军若有所思,他说,“只有让检务公开走‘正厅’,老百姓就能看得见司法的公正所在。
  如何公开走“正厅”,思明区检察院为此可谓是煞费苦心。记者看到,在检务大厅,有一面巨大的LED电子屏示屏,上面每日更新着案件受理情况;旁边还放置着一个电子触摸屏,内设“案件公开查询”、“案件信息公开网”、“检务公开查询”三大版块,链接了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以及思明区检察院的官方网站,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及律师阅卷预约服务,方便来访群众充分了解检察职能及相关权利义务。
  李永军告诉记者,近年来,思明区检察院不断探索、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作为推行阳光检务的重要窗口和平台,检务大厅承载的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所有事项都能在阳光下运行的任务。
  “以前,囿于场地的限制,有些人承办人不得不在办公室进行询问、讯问工作,或接访会见,这既不严肃,也难做到监督。”李永军坦言,如今,在检务大厅不仅有专门的律师接待室,还设有当事人会见室,在当事人会见室里电脑、打印机、监控录像等一应俱全,这些不仅为当事人提供安全便捷服务,也有利于规范司法行为,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同时,该院还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等方式,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律师预约服务,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等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当事人查询和监督,形成网上网下“阳光便民、阳光执法、阳光互动”的全方位阳光检察格局。自去年10月1日以来,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08件,公开法律文书52份,接受律师绑定查询10人次。
  “在许多人看来,检察工作似乎离日常生活很遥远。其实不然。检察工作与群众息息相关,检察机关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人民服务是天经地义的。”李永军一席话,意味深长。  

点亮未成年人心灵的“检察红
——访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检察长林育清

  2013年来,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共受理移送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61人,其中非厦门户籍的流动未成年人153人,占比95%。基于流动未成年人犯罪占比高的特点,湖里检察院积极探索帮扶、预防流动未成年人犯罪,在探索未成年人“家庭心理治疗”、社区检察官对接附条件不起诉、率先与民办学校共建、成立爱心帮扶基地等,成绩斐然。日前,记者就此专访了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育清。
   心理治疗
  让一对父子冰释前嫌
  “帮教涉案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事关社会稳定,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之一。未成年人的心智还尚不成熟,案发后有些未成年人仍未能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或者无法走出阴影,从此一蹶不振。” 林育清检察长说,“面对这样的一个特殊群体,对其开展必要的心理引导显得尤为重要。
  刘某来自外省,刚满16周岁,因讨要零发钱未果与父亲发生口角,在暂住处放火自燃并曾跳海自杀。在征得刘某父亲同意后,检察官邀请心理咨询师到看守所参与提审,了解到其犯罪的根源是被父亲的不当行为伤害了自尊心。随后,心理咨询师对刘某进行心理疏导,让刘某的不满情绪得已释放。在刘某被判处缓刑后,检察官又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刘某父子同时进行心理疏导。最终,父子俩冰释前嫌,刘某被判缓刑后在老家积极改造。
  “湖里辖区外来务工人员多,流动未成年人缺乏良性的亲情互动成为一个共性问题,该院加强与心理咨询公司合作,通过购买专业心理咨询服务,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属开展一次一小时以上的‘家庭心理治疗’,针对性地引导未成年人、家长有效释放不良情绪,从而避免过激犯罪。”林育清检察长向记者介绍了该院对未成年人如何有效开展心理健康引导。据悉,2014年,湖里区检察院共为14名流动未成年人及家长进行心理疏导19人次。
  “对于涉案的未成年人,我们更应该去深入了解他们的犯罪动机、家庭背景、生活环境、成长经历及心理,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穿每一起案件始终,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因为惩罚绝不是最终目的,”林育清说道。
   主动走访
  防止不起诉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
  自2013年开始,湖里检察院在全区实行检察官分组挂钩的社区网格检察官制度,为辖区52个社区服务。流动未成年人普遍缺乏社区监管条件,为此,湖里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联合社区网格检察官主动走访所暂住社区,沟通案件情况,阐明附条件不起诉内涵,争取社区支持,为轻罪未成年人创造监管条件,之后依法做出附条件不起诉。
  小森(化名)涉嫌抢劫一案,因其是从犯,只负责望风,被抓后也积极配合公关机关调查,检察官积极走访学校、居委会,争取学校和居委会的配合监管,最终湖里检察院对小森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当得知小森思想负担重,影响学习时,检察官及时到小森家里家访,彻底解除了小森的思想包袱,学习成绩在年段进步了70名。
  对犯罪未成年人作不诉处理只是挽救他们的第一步举措,更重要的是做好不起诉的事后帮教工作,防止不起诉的未成年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要帮助、督促他们重新找到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该院与怡景社区居委会联合成立未成年人爱心帮扶基地,由爱心帮扶企业为失足未成年人提供汽车维修、服装制衣、茶叶销售等劳动技能学习。该院、怡景社区居委会、爱心帮扶企业以及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签订五方帮扶协议,设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帮扶期限,实行每月汇报、定期回访、期满鉴定的全程监管。”林育清向记者介绍了建立未成年人爱心帮扶基地的做法。
   预防为主
  构筑保护未成年人“防火墙
  为了增加流动未成年人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湖里检察院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精心构筑保护未成年人“防火墙”,在常年坚持开展法制夏令营、检察开放日、普法书籍捐赠等活动的同时,率先联合湖里区司法局与辖区里最大民办学校华悦学校共建,开设“家长课堂”、创建普法长廊、开展“暑期夏令营”等活动,针对性地开展流动未成年在校生普法宣传。2014年,已由专业心理咨询师、检察官为该校2000多名家长开设“家长课堂”一次,讲授青少年犯罪实例分析、和谐亲子关系等;已在该校门口设置未成年人自护知识的普法长廊,并对1名品学兼优的学生捐资助学。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林育清检察长一直强调,未成年人工作关系着民族的未来,如果能够通过我们的帮防工作,使未成年人少一些犯罪和伤害,多一些成才和成功,就是对我们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最大的肯定。
  大爱无边。多年来,厦门湖里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不断探索前进,他们用真诚驱散“幼苗”心头的阴霾,用实际行动传播司法正能量,用“检爱”关心呵护着祖国的未来。     检察建议”为企业安全护航
——访厦门市集美区检察院检察长吴华峰
      近年来,厦门市集美区检察院积极运用检察建议为平安企业建设服务,努力把检察建议作为融入大局、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重要载体。该院如何运用检察建议为辖区企业的健康发展打造一面坚实的“防火墙”?日前,记者就此专访了厦门市集美区检察院检察长吴华峰。
  “检察机关在处理各种侵害企业发展的犯罪行为时,不能就案办案、机械执法,可以通过检察建议放大法律监督效果,有效服务企业发展。”吴华峰在谈到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延伸检察触角服务大局时,道出了自己的心得。
  2012年底的一天,王玲(化名)发现她刚申请到的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的廉租房,已经有人居住。原来,3个月前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厦门市某国有物业公司杏北新城服务处工作人员陈某将房子租给张红(化名),双方也签订了租赁合同。为此,俩人一起到服务处理论。该物业公司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着手对陈某负责管理的保障房进行核查,发现陈某私自出租保障房的不止一套。随后,该物业公司向派出所报案。经与集美公安分局就案件情况进行沟通后,集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依法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检察官在审查时发现,由于该物业服务处存在管理员岗位职责设置不合理、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监管、服务处公章和保障房钥匙的使用过于随意等问题,导致陈某利用其管理保障房的职务便利,在半年内擅自出租了113套保障房并将收取的50多万元租金并据为己有。陈某被绳之以法后,集美区检察院当即从完善财物管理、合理设置保障房管理职权、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三个方面向该物业公司制发了《检察建议书》,提出6条细致具体的整改建议,防止再次发生类似案件。
  “当前,各种涉及企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检察机关应该把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途径来抓,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吴华峰如是说。
  据了解,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从而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是推进社会法治建设的一种重要方式。
  “优质检察建议是需要‘量身打造’的,对每条建议我们都力求言简意赅、一针见血,让企业对自身存在问题一目了然、有的放矢,从而发挥出‘防火墙’的作用。”吴华峰介绍说。
  吴某是某大型中外合资企业出纳,4个月时间侵占公司财产达2000余万元。集美区检察院在查办案件时发现吴某与朋友郑某里应外合,共同策划并准备委托书、承诺函等材料,通过虚编项目、截留货款、非法贴现、私自转账等手段侵吞公司财产。同时,检察官还发现该企业在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如印章使用、承兑把关、财务职能设置等方面存在漏洞。
  针对该公司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集美区检察院就健全公司印章使用管理、款项交接、银行汇票承兑机制,加强网银资金流转监管和财务内外部监督,加强员工职业操守及法制教育等方面提出六条有针对性的意见,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不但得到该企业的高度重视,在落实整改后,企业领导还专程为集美区检察院送来了一面写有“敬业正直,为民解忧”的锦旗。
  “办案不是目的,预防才是关键。在查办涉企案件时,我们既关注事实证据,也注重发案原因,对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防范对策,并积极跟踪落实。”吴华峰说。
  “检察建议”现已成为集美区检察院服务平安企业建设的有效举措,贯穿于办案始终。自2012年以来,集美区检察院办理涉企案件164件219人,向发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书》19份,回复率达100%,采纳率达100%,积极促进有关单位建章立制,有效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涉案企业至今无一重蹈覆辙。
  “办好案件仅是完成了本职工作,有效通过包括检察建议在内的多种途径为企业堵漏建制,服务平安企业建设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吴华峰说。  

打造涉台检察工作“海沧模式
——访厦门市海沧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子龙

    素有“海上花园”之称的厦门,与台湾隔海相望,两地同胞隔海不隔心。海沧区作为大陆最大的台商投资区,致力于打造两岸同胞融合的和谐新家园、两岸青年创业乐园。近几年来,厦门市海沧检察院主动作为,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创新涉台司法服务,形成独具特色的“海沧模式”:设立大陆首个集中管辖厦门市涉台案件的涉台检察室;大陆首创聘请知名台商作为检察联络员,了解台商诉求;在厦门市六个区分别建立检察联络点……海沧区检察院如何为扎根于厦门的台胞和台资企业提供周全、优质的服务?近日,记者专访了厦门市海沧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子龙。
  目前,海沧区约有台胞2万余人、台企3000多家。“为了更好服务台企、台胞,涉台检察室于2014年6月20日成立,这不仅是司法改革中提出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一种探索,同时也是检察机关提升执法亲和力、公信力的具体表现。”陈子龙检察长向记者介绍了设立涉台检察室的重要性。
  去年,涉台检察室办案检察官在办理一起多人电信诈骗案件过程中,引导侦查机关查证并确定诈骗次数,根据调查结果认定涉案人员情节特别严重并最终依法对该诈骗案所有涉案人员提起公诉,有效遏制电信诈骗这类严重侵犯财产安全案件的犯罪势头。
  依法打击涉台刑事犯罪是涉台检察室的一项重要职能。“办理涉台案件我们注重打击、预防和保护相结合,在办理案件时,不仅要保证办案质量,还得注意掌握对台政策、地区法律差异等,对盗窃、诈骗台资企业和侵害台商、台资企业职工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坚持优先办理,及时批捕、起诉,严厉打击犯罪分子,”陈子龙检察长说道。
  “检察机关只有在依法办案中延伸服务触角,才能更好服务台商、开展涉台检察工作。”陈子龙介绍说:“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我院把工作重心放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上,注重将依法办案和为台资企业服务有机结合,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台商的合法权益,通过探索建立一系列机制,为台企台商提供法律服务,为台企台商创造维护和谐稳定的投资环境。
  多年来,海沧检察院先行先试,首创聘请台商作为检察联络员。“选聘台商为检察联络员,将提高检察机关为台商台企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检察机关做好台商台企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加强检察机关与台商台企的沟通关系,便于台商台企向检察机关申诉案件或反映情况,及时解决台商台企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扰;同时,检察联络员也能协助检察机关宣传检察职能,化解矛盾,排除纠纷。”陈子龙检察长如是说。
  去年10月,海沧检察院正式确定6家覆盖厦门各区、具有影响力的台商企业作为检察联络点,主要履行协调该院同各辖区内台商台企的联络沟通职能。涉台检察联络点的建立使该院的涉台检察服务工作进一步细化,为各区台商台企的涉检诉求解答、两岸检务、文化等各领域互动交流提供了更为直接的平台。
  几个月前,一场关于危险驾驶犯罪的涉台刑事案件庭审活动在海沧法院涉台法庭举行,13名台企代表受海沧检察院邀请参与庭审旁听。据介绍,组织台胞旁听涉台刑事案件庭审活动,是海沧检察院向台胞宣传大陆法律法规的举措之一。
  “除了办理案件外,我院还采取多种措施、不同形式向台胞宣传大陆法律法规,以此增强台胞的法律意识,达到预防犯罪的效果。”去年,海沧检察院举办劳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向前来听课的台商台企劳动人事、法务人员宣讲大陆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有效避免发生台企劳资纠纷。
台商的事情,就是我们关心的事情。”海沧检察院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厦门市各区台资企业走访座谈,现场解答台企在用工、经营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了解台商台企涉法涉诉信息。此外,还选派干警组成法律服务团队赴台企集中区域,以分发联络卡、发放法律维权贴士、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据了解,自2014年涉台检察室成立以来,海沧检察院已累计走访台企3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  

守护碧水蓝天为生态增色添彩
——访厦门市同安区检察院检察长林建木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厦门同安检察院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守护好这一方碧水蓝天?日前,记者专访了厦门市同安区检察院检察长林建木。
同安耕地、林地多、溪河流域广。厦门同安检察院围绕富美同安建设,将盗伐滥伐林木、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行为作为打击重点,同时积极查处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不断加大打击破坏生态资源和环境资源犯罪活动,助力富美同安建设。
    “同安作为厦门市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要守护好同安的碧水蓝天,建设美丽同安,就必须改善生态环境,必须注重环境保护工作,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同安检察院检察长林建木字字千钧。
    去年同安检察院在审查厦门市环保局同安分局移送报备的孙某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中,发现孙某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在同安新民镇禾山村非法占地开采矿石,造成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体破坏体积为3895.6立方米,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人民币20.45万元。同安检察院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最终,促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孙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要做的就是对这些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通过正确履行批准逮捕和起诉职能,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达到惩戒、震慑和教育的目的。”林建木检察长说道。据介绍,自2013年以来,同安检察院共批捕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犯罪7件9人,起诉11件17人,涉案耕地面积共计5万余平方米,林地面积18亩,涉案野生动物制品价值近2000万元。
    三年前,同安一水库发生森林火灾,同安检察院及时派员展开侦查,发现同安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原站长陈某组织工人到水库焚烧枯死松木,由于其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对用火地点、用火天气进行监督,且在明火未熄,未确保焚烧点防火安全的情况下先行离开,最终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后陈某因玩忽职守罪被追究法律责任。在办理该案件时,同安检察院还与同安林业局召开个案分析座谈会,为该局80余名干部职工作警示教育专题讲座。
    “破坏生态环境保护之所以严重,与少数地方干部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滥用职权息息相关。”深挖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通过打击职务犯罪,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对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重大,意义深远。
    近两年来,同安检察院共查处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贪污、受贿案件5件5人,涉案金额98.3万元;查处玩忽职守渎职犯罪1件1人,涉案防护林面积262亩、蓄积量352立方米。
    “打击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我们的真正目的。作为检察机关不能墨守成规就案办案,案结了事,还要充分发挥社会管理职能,在源头治理上,我们也进行了多方位的尝试,比如:加强法制宣传搭建预防职务犯罪防线。”据介绍,多年来,同安检察院联合同安纪委、法院、国土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以分发宣传材料、法律咨询、知识问答等形式,到生态建设重点镇集中开展预防生态领域职务犯罪讲座;依托传媒披露生态文明领域刑事犯罪案件,引起警示。同时针对在办理涉林案件中发现的相关部门存在的管理问题及制度缺陷,及时发出检察建议。
    自2013年以来,该院共开展生态领域犯罪预防讲座5场,共发出涉及生态领域检察建议3条,均得到相关部门的有效落实。此外,还发挥检察联络室在接受群众来访、生态环境普法知识宣传等方面的作用开展座谈、普法宣传19场次。
    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检察机关任重道远,我们将积极运用法治手段,呵护美丽同安的青山碧水和天蓝气爽,为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同安不遗余力。”林建木检察长如是说。

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访厦门市翔安区检察院检察长洪庆福

    “学习、务实、服务、创新、廉洁”,在厦门市翔安区检察院的发展历程中,这五个词汇融入了检察工作的每个细节。多年来,翔安区检察院以实际行动向辖区群众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为翔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安定有序做出积极贡献。日前,记者专访了厦门市翔安区检察院检察长洪庆福。
    “我们构建发扬团队协作精神的学习型管理模式,培育以学为乐的学习型检察队伍,营造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洪庆福检察长用简洁有力的几句话向记者介绍了他们检察院。
    举办对抗互动模拟实训、检察官当老师开讲座……在翔安区检察院已成为常态。“如何营造一个人人向上、干事创业的氛围,也是我们经常思考的问题。”洪庆福检察长介绍说,“我们主要通过边创建、边研讨,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的学习机制,克服走过场的弊习,使干警学得进、愿意学、自觉学。
    据介绍,翔安区检察院结合业务流程,创新模式,举办对抗互动模拟实训,在实训中注重发挥参训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实施互动式教学,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实训模式。通过制定《AB岗工作制实施办法》,鼓励检察官在完成本职工作外,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和兴趣,自主选择到业务部门或综合部门兼任另一岗位。该院还成立“多一页”读书会,通过开展“每人每月读一书”等活动,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学习习惯。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是法律尊严的守护者。去年,翔安区检察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腐败现象的重点环节和领域选准突破口,从一条电力工作人员私接电力工程的线索入手,查获厦门供电公司同翔客户服务中心、配电中心的人员利用管理审批高压用电工程等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案件。
    多年来,翔安区检察院严查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案件,充分履行检察工作职能,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等严重刑事犯罪严打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量刑建议、出庭支持公诉、刑事判决审查、抗诉等方式,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
    “我们通过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工作水平。”洪庆福检察长如是说。
    去年,翔安区检察院在办理田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豆芽案件时,发现相关部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便向翔安区食安办发出《检察建议书》,促成了厦门市、区两级开展豆芽质量安全专整治工作。
    翔安地域较广,农村人口比例高,翔安区检察院加强对社会管理的创新摸索,开拓思路,设立巡回检察工作模式,实现零距离为群众解决实际难题。目前,不仅在翔安各镇(街),还有4所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设立青少年权益保护检察服务站,在5家企业设立涉案青少年就业帮教服务点,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巡回检察工作网络。
    “我们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各项检察职能,延伸检察触角服务基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洪庆福检察长说道。
    “创新,是进步发展的动力,它不仅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注入无限活力,也促使检察机制在不断完善过程中更好地彰显公平正义、人文关怀。”洪庆福检察长说。
    去年9月,“老丁说廉”原型人物、检察官丁进城来到翔安消防大队,为机关及下属中队近百名官兵及工作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防腐倡廉专题讲座。“老丁说廉”只是该院创新亮点之一。去年以来,老丁前往农林水、电力、卫生、地税、消防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廉政教育讲座16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3000多人次。“老丁说廉”在翔安已深入人心。
    洪庆福检察长介绍说:“我院积极探索和实践贴近社会、密切联系群众的具有创造性构思的检察业务,使检察工作更具亲和力与公信力,注重打造个性化的工作品牌,推出社区检察官室、戴姐姐说法、劳模创新工作室等具有翔检特色的工作品牌。”几年来,有多名检察官受到各级表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功授奖,入选“中国好人榜”、“福建好人榜”等,创先争优工作取得累累硕果。
    廉洁是立身之本,更是从检之基。翔安区检察院通过制定出台《加强规范、质量、效率工作实施办法》、建立网上办案风险防控平台、编印《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促进检察队伍风清气正、作风过硬,使检察官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不敢为、不想为、不能为。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荣誉更是新的起点。如今,面对新情况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翔安区检察院乘风破浪立潮头,在服务翔安跨越发展中续写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