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以困难群众需求为导向 精准识别帮扶提升群众获得感

19.08.2017  10:14

  家住厦港的87岁低保户陈老太太,每月都会去银行取一次低保金。近日,老太太发现,低保金又涨了。“我就靠低保金生活,这些年,低保金加过很多次了。”按国家标准,厦门没有贫困人口,但相对困难人群仍然存在。上月起,我市再次提高社会救助标准,让困难群众不用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发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以困难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社会救助和灾害救助体系”建设为抓手,精准识别帮扶,努力兜住民生底线,实现困有所帮、灾有所救、老有所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困有所帮

  物价涨了,最低工资标准涨了,社会救助标准也会跟着增长,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不因物价波动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群众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我市已连续6年大幅提高低保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2015年起还实现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年低保资金由2012年的5045万元增加到8575万元。

  我市精准识别帮扶,健全社会救助对象数据库。5年来,低保人数从25330人减少到13929人。年医疗救助从8140人次增加到243041人次。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率从2013年的24.1%增长到2016年的85.7%。

  目前,我市已形成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为支撑,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8+1”社会救助政策体系。

  健全灾害救助体系,灾有所救

  前不久,巨灾保险制度在我市落地,厦门成为全国第三个推行巨灾保险制度的城市。厦门版的巨灾保险制度一些内容属全国首创。

  无论你是不是厦门户籍,只要是在厦门遇到自然灾害造成损失,就可获得保险公司人身伤亡最高20万元、住房损失最高10万元、财产损失最高5000元的赔偿。该赔偿标准均为目前全国巨灾保险试点的最高标准。

  我市不断建立健全灾害救助体系,完善各级自然灾害避灾点的管理和建设。目前,我市有72个社区(村)被国家减灾委和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老有所养

  这几年,我市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建设,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可以免费享受到政府购买的养老服务。2015年,全市养老信息化平台暨12349养老服务热线在全省率先开通并投用,实现“互联网+养老”模式:采取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购买1-2名为老服务专业岗位。(记者 詹文 通讯员 张贤日 徐克)

厦门市民政局“三提升”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提升救助保障标准。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今年两次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其中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20元,全省最高。二是提升灾害救助水平。今年投入近3000万元购买巨灾保险,人员伤亡责任限额为20万元,每户住房倒损责任限额为10万元;保障对象由户籍人口扩大到灾害发生时处于厦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自然人,三是提升社会救助效率。建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二期,接入公安、人社等部门的24类信息,并与20家银行建立专线,精准识别困难群众,并与其他部门实现信息数据共享。今年来核检出率达15.民政厅
晋江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为更好地保障我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