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榕一企业将赞助列为捐赠支出 被追缴税款12.5万

  东南快报讯 福州市国税局稽查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福州的某有限责任公司将赞助支出50万元作为捐赠支出进行成本列支。该局按照税法规定,遂作出核增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追缴税款12. 福建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