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管理办法

省商务厅修订出台《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管理办法》

     近日,省商务厅印发出台《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管理办法》。主要修订内容有:一是办法依据更新。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修订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2〕84号)及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闽商务市场〔2016〕56号)。二是扩充基地品类。按照省政府2017年主要任务分工中关于“菜篮子”增品种、提品质的工作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肉牛、肉羊、肉禽养殖企业及其产品纳入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企业和产品管理。三是增设蔬菜供应基地。将城市蔬菜供应企业和综合批发企业纳入调控基地管理,更好保障城市蔬菜供应。四是优化基地资格条件。对各类基地均明确要求具备法人实体、无公害认定,同时提高生猪、蛋禽、蔬菜基地规模标准,生猪生产基地从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提高到1. 商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