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

福建省明年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年平均增幅为3.3%
经省政府同意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省人社厅日前下发《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五档缩减为四档,分别为1800元、1720元、1570元、14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设四个档,分别为18. 福建新闻

福建:就业形势继续保持平稳 城镇新增就业42.81万人
15日,记者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初以来,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十七条措施的通知》,省级已经拨付各地稳就业资金6. 福建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