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有序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25.01.2016  20:43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深刻吸取河南开封“1·14”、安徽亳州“1·15”、江西上饶“1·20”等重大或较大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龙海市安监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做好工作部署。按照《龙海市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海市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在春节及“两会”等特殊时段,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加强烟花爆竹大排查大整治,坚决落实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要求。

  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市烟管办严格标准、程序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批通过116个零售点,并予以公布。1月14日,市安监局、公安局联合召开安全生产会,对全市4家烟花批发企业及116个零售点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再教育再部署和业务培训,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经营注意事项。会议要求批发企业实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报备制度,从1月23日起至春运期间,将每日批发给零售点的烟花爆竹数量、规格向安监局报备;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零售经营点一律取缔,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专营店存储不超过50件,兼营店不超过30件。

  三是强化执法检查。近段时间市安监局领导分2批4次带队检查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管理漏洞、应急设备设施缺失、应急演练不熟悉等提出整改要求。市安监局执法大队组织对各乡镇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堆垛不整齐、堆放处无铺垫物、柜台设置不规范、消防预留通道阻塞等提出整改要求。市安监、公安、经信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买卖、燃放等违法行为,自专项行动以来,2015年行政拘留非法运营38人,没收非法产品2800件;根据群众举报,2016年1月查处3起违规点,行政拘留3人,扣押烟花爆竹5881件。

  四是着手职能划转。市政府办下发《关于依法理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的函》,将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及有关职责拟由市公安局划转至市安监局。下一步,市安监局将继续强化措施,做好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对接消防部门,将全市4个批发仓库基本情况、地址、示意图及卫星地图进行备案,便于应急救援处置,确保全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形势稳定。(龙海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