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25.01.2016  15:59
  

  为确保全县人民过上欢乐、平安、祥和的春节,1月23日,永春县安监局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消防大队和供销联社召开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全县22个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县安监局全体工作人员、全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负责人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该县安委办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永春县2016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与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当场签订《永春县2016年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书》和《永春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经营承诺书》。

  会议强调部署:一是提升认识,高度重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1月21日国家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河南开封“1·14”和江西上饶“1·20”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要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放在首位。二是切实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负起属地监管职责,县直有关单位要负起行业监管职责,通力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认真抓好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三是切实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经营主体责任。要合法合规经营,不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假冒、伪劣等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产品。四是立即开展专项检查。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行为,对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立即责令停业整改,并加大奖励力度,鼓励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遏制事故发生。(永春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