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扎实推进审判团队改革纪实

04.07.2017  19:44
  “法官说了算”回归审判本位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扎实推进审判团队改革纪实

  今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在2016年12月的全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视频会上,提出要以司法改革为契机,推进审判管理改革。这一改革的关键在于去行政化,核心在于实现庭审实质化,让“法官说了算”。

  从2014年下半年中央确定福建为司法体制改革第二批试点省份以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一个中心、四个抓手”科学合理地组建了审判团队,扎实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改革,并取得阶段成效。

  强筋健骨

  配置最优审判资源

  今年5月9日,龙岩中院审判团队改革的大幕拉开。结合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实际,按照“职能交叉、业务相近、合署办公、优势互补”的原则,将11个非审判业务内设机构缩减整合成6个,实行大部制合署办公。通过精简内设机构,实现“层级化”到“扁平化”转变。

  为了挤出配比水分,龙岩中院把行政后勤岗位人员从35%压缩至18%,一个负责人要负责好几个部门的事,一个人得兼做好几个岗位的事,从而挤出更多人力到办案一线。在遴选工作前,相继开展干警违规经商办企、借贷纠纷、融资担保等专项清理工作,对拟入额法官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将有问题的人员杜绝在员额、审判团队之外,打造清正廉洁的审判团队。

  “现在,我能更好地研究案件核心问题。案件经审判团队讨论后,可以直接签发生效,辅助工作由助理审判员负责,减少了不必要的领导审批程序,更符合司法规律,审判效率自然提高。”第6审判团队负责人廖松福介绍说,他们按照新的审判模式,配好最优团队。5月初,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二审立案,20天就拿到判决书,提速一半以上。“没想到这么快!”原告代理律师惊讶地表示,这对维护原告债权人权益、防止被告转移财产非常有帮助。

  为了突出专业化审判特点,龙岩中院分类组建刑事、民事、生态、行政等11个审判团队。综合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人员数量,前期按3:2:3的比例配置团队人员,老中青的年龄搭配合理。

  去年10月份,龙岩中院遴选出首批62名入额法官,除院领导外,综合后勤所有入额法官调整到审判一线;完成员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工作,先期增聘法官员额制所需的聘用制书记员17名;依法任命法官助理36名、书记员50名。

  无缝衔接

  建立最佳运行机制

  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一大重点就是将司法权真正放给法官,以保障“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目标的落实到位。

  “我们审判团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清单,‘谁该干什么、能干什么’都十分明确。落实裁判文书签发签署机制、实行随机均衡分案等机制,让审判法官更好地专司审判。”首批入额的刘文福法官表示,改革后,案件流程上缩减行政环节,案件质量上大大提高。除了3人审判团队,对于重大疑难案件还有专业法官会议、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进行宏观指导,审判质量更有保障。

  在改革中,龙岩中院依托“随机均衡分案”这一利器,制定《关于实施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机制的暂行办法》,实行随机均衡分案,指定分案必须报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并实行分案情况内部公示制度,对于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审判组织或承办法官的,必须备案并公示。做好新旧案衔接,规定团队建立时法官助理承办的案件,已经开庭的案件继续由法官助理承办,未开庭的移交入额法官承办。

  为了做好无缝衔接和高效运作,龙岩中院审判管理部门、政工部门、司法政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都有了新的任务,步调一致,共同为新审判团队顺利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服务。“改革中,我们做好人与人、案与案、事与事的衔接,不断磨合和提升,最大限度优化运行机制。”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寿安评价。

  全程留痕

  确保监督落细落实

  长期以来,社会上流传“打官司”就是“打关系”,来自各方面的说情使法官面临压力。这场改革,必须向不诚信诉讼行为“亮剑”,而放权之后法官权力如何受约束?又该怎样防止腐败滋生?

  打铁还需自身硬,龙岩中院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工作思路,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通过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追究办法》,打造清正廉洁的审判团队。此外,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跟踪,对清理不力的通过谈话直至纪律处分、退出员额的方式,督促审判团队快马加鞭。

  这些构建“防火墙”的工作,主要体现在针对审判权力运行流程中风险多发、易发环节,龙岩中院为了对内统一裁判尺度,避免“类案不同判”,庭、院领导对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实时分析、提示纠正、督促进度等措施,并全程留痕、永久保存;为了对外提升法院执法形象,该院制定《关于案件督办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督办案件范围,将上级监督机关督办、人大代表关注、上级法院领导批办、人民群众反映等六种十三类重大、敏感案件列入督办案件的范围。督办案件由办公室、监察处、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督办,督办事项全程留痕,切实提高审判质效。

  “通过改革,让说情者止步于司法大门,让妄想干涉司法公正者无处藏身。”张寿安坚定地表示。实行审判责任制改革以来,龙岩中院在全省率先完成审判团队组建、员额法官职级评定等工作,为从摸着石头过河到改革进入深水区做好准备。

  2017年5月,龙岩中院结案621件,同比去年5月上升24%;法官人均结案数65件,同比增加25件;实际执行率63.16%,同比上升44.98个百分点;执行标的到位率66.37%,同比上升34.55个百分点。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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