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流域"河长制"会议召开

27.09.2014  10:59

2014年闽江流域"河长制"会议(25日)在福州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推进水环境治理,加快城乡生活污染治理,严控农村面源污染,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深入开展河道整治,加强河流管养、加强砂石使用管理,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会议强调,要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市场化的污染治理机制,建立流域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定期会商机制,健全考核评议制度。要切实履职到位,形成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环保措施、防治污染、恢复生态。 

编辑:王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