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推开 闽开首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

03.05.2016  06:32

  福州新闻网5月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填表申报、录入系统、开出税票……昨日上午8:00,福建省第一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在福州地税综合办税中心办税服务厅10号窗口顺利开出。2分钟后,首张房屋租赁增值税发票开出。

  拿到首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的是福州市民郑先生。当地税工作人员告知他是全省第一人时,他感到十分惊喜:“听说节日期间地税办税服务厅向纳税人正常开放,一大早我就赶过来了,没想到不仅少交了1000多元税,还这么幸运,拿到全省第一张发票。这对我来说很有纪念意义,回去后我准备把发票裱起来收藏。

  和郑先生一样,福州市民陈先生也是听说地税部门节假日期间照常上班,为避开平时高峰期排队,选择了节日期间前来开票,没想到开出来的发票是全省第一张房屋租赁增值税发票。

  据了解,为推进营改增在我市顺利落地,3月以来,地税部门加班加点,全力以赴,周密部署作好管户移交、征管衔接、代征增值税、纳税人和税务干部业务培训等各项准备,确保改革落到实处。在管户移交方面,地税部门按时完成试点纳税人移交,并梳理纳税人征管基础数据,清理造册,确保纳税人交接不留死角,确保纳税人数据迁移和正常征收工作两不误,确保试点纳税人如期实现营改增。据统计,此次营改增全面扩围,全市共移交并经国税确认6.4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