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员侵占40万货款潜逃台北 闽台协作将其抓获

19.11.2015  11:03

  福州新闻网11月1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程明)药品销售员黄某恩将40多万元货款占为己有后“人间蒸发”。昨天,福州市公安局对外发布消息称,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精心指导和积极协调下,闽台警方密切协作,在台北市成功抓获“红色通报”在逃人员黄某恩。11月10日上午,黄某恩被台湾警方遣送回大陆。

  2014年7月14日,永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某医药公司负责人陈某报警称,该公司聘请的药品销售员黄某恩,利用其负责永泰县嵩口片区药品销售、代收货款之便,将40多万元货款占为己有后“人间蒸发”。永泰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黄某恩的行为已涉嫌职务侵占罪,且黄某恩已于2014年6月潜逃至台湾。今年6月,公安部将黄某恩列入“红色通报”名单展开追捕。

  “猎狐2015”行动期间,永泰警方加大对黄某恩的追捕力度。经深入侦查和情报研判,办案民警逐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黄某恩在台北市的生活和工作地点。

  今年10月27日,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的协调下,根据永泰警方提供的线索,台湾警方在台北市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恩抓获。11月10日,黄某恩被押解回大陆。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恩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永泰警方依法执行逮捕,全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