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提高革命“五老”人员及“五老”人员遗偶生活保障标准

20.06.2014  08:36

  近日,长乐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提高革命“五老”人员及革命“五老”人员遗偶生活保障标准的议题,会议决定,长乐市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革命“五老”人员遗偶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所需经费由长乐市财政核拨。本次“提标”后的长乐市革命“五老”人员及革命“五老”人员遗偶生活保障标准列福州地区前茅。新标准从2014年5月1日起补足。(长乐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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