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五老”人员月补助提高400元 5月1日起补足

21.06.2014  12:49

  福州新闻网6月21日讯 昨日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近日,长乐市决定,该市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革命“五老”人员遗偶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所需经费由长乐市财政核拨。

  据悉,提高标准后的长乐市革命“五老”人员及革命“五老”人员遗偶生活保障标准列福州地区前茅。新标准从2014年5月1日起补足。

  (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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