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刘振兴被罢免省人大代表职务
23.05.2014 02:13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福州新闻网讯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22日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告称,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刘振兴的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振兴的代表资格终止。
刘振兴是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原区长,在任职期间严重违纪涉嫌违法。原选举单位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了其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
另外,漳州市选出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长泰县岩溪镇湖珠村党支部书记陈文东,因病去世,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至此,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55人。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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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5.2014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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