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闭幕

23.05.2014  12:21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5月22日下午闭幕。 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主持会议。副主任苏增添、张广敏、张健、邓力平、刘群英、黄琪玉,秘书长牛纪刚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郑晓松、省法院院长马新岚和省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对省政府关于研究处理《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我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 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 》 的决定,通过《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 》 ,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 》 的决定;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长泰县岩溪镇湖珠村党支部书记陈文东因病去世,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三明市梅列区政府原区长刘振兴,因严重违纪涉嫌违法,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了其省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刘振兴的代表资格终止。 会议还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审判人员名单。 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以及省人大机关各部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也列席了会议。 当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刘群英主持,副省长陈荣凯等列席。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徐谦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马新岚作关于提请审判人员职务任免的报告的说明,陈荣凯作关于我省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第二次全体会议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报告和决定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