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营运车辆违章或可网上缴罚款 明年上半年投用

16.12.2015  17:19

  福州新闻网12月1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谢星星 通讯员 黄铭辉 庄孝昆) 省交通执法总队、省交通信息与应急处置中心及全省各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代表昨日在榕召开《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费用处结系统》需求调研会,正式启动“互联网+”罚没(补偿)费用处结系统开发工作。该系统针对营运车辆使用,预计明年上半年正式投用,这意味着违章车辆当事人除到执法处理中心办理罚没(补偿)费外,还将实现网络等多方式缴费。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交通综合执法处理及罚没(补偿)费缴款流程均为:路检查获—调查取证—现场法律文书制作—窗口受理—开具相关法律文书和缴款凭证—银行交款—再回到窗口办理结案手续。“缴款流程较为繁琐,车辆违章后,车主需要多次到执法处理中心办理罚没(补偿)费。”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特别是异地车辆,即便愿意接受处罚也不得不滞留缴纳罚款(补偿)费。

  “目前已经正式启动新系统开发工作,预计明年上半年可正式投入使用。”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届时交通违章当事人除了可到交通管理部门“违章处理窗口”办理缴纳罚款外,还可到指定的缴款银行,或通过互联网、手机、电话、代理银行、POS机、自助处理终端等多种方式缴纳罚款,实现电子对账、智能结案,十分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