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超标电动车开200元罚单 暂扣车辆已无处堆放

18.12.2015  19:01

一名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被协警拦下


根据去年出台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在福州市区三环以内(含三环辅道)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车主,依法将被处以200元的罚款。不过这一地方性法规在福州却很少被真正执行。


为期三个月的福建全省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以来,记者在多次随警采访中注意到,多数路面执法中,交警对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车主一般仅仅是处以20元的罚款。


20元还可以罚得动,50元就很麻烦了,要是都依照200元的标准去罚款,有些不现实。”福州市仓山区一名老交警向记者表示。


为何法规明确的处罚标准,执行起来却很难真正落实,甚至在执法民警看来有些不且实际呢?17日上午在一次路面随警执法中,记者就深切感受到了交警执法的困惑。


依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你骑行超标电动行车要被处以200元罚款。”17日上午,在福州市三环路与福峡路交叉口,当设卡交警拦下一辆无牌超标电动自行车,并告知骑行人处罚标准时,被拦的市民一脸无辜。


200元?有没有搞错?不都是罚20元吗?汽车违章也才罚150,骑个电动车要罚款200?”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对这样的处罚很是不满,更让他不能理解的是,因为没有携带身份证,他的电动车还要被暂时扣留。


一名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得知处罚标准后一脸不满


因为200元处罚,交警现场不能罚,只能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违法骑行者要到交警大队去处理罚单、交罚款。如果车主的车辆发票、合格证不齐全或者身份证没有带在身上,那么只能暂扣车辆,让车主到大队处理完罚单后,再去领回车辆。”福州市仓山区交警大队烟台山中队中队长陈文新向记者表示。


据交警介绍,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中会留注违规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如果当事人事后不去交警大队缴纳罚款,他的违章记录便会一直留存,未来该当事人办理机动车年检、驾驶证登记等手续都会受到影响。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由于很多超标电动车主车辆证照不全或者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不得已只能暂扣下超标电动车。上午在随警采访中,仅仅半个小时,就有十多俩超标电动自行车被交警扣了下来,而现场自然也少不了市民与交警的一番口舌争执。


真要设卡拦,那真是拦不完、罚不完的。路面执法与市民矛盾激烈不说,我们现在的暂扣电动车停放点都已经堆满了,很快堆不下了。”在靠近福州黄山驾管所的一处暂扣超标电动车辆临时堆放点,陈文新告诉记者,从11月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以来,这里已经新堆放了近5000辆扣留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就在记者采访时,仍有一车车刚刚在福州路面被查扣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被运送进来。


光靠我们路面执法、靠重罚,那只会增加我们交警和老百姓的矛盾,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根本办法是要从源头上切断这些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销售渠道,不然靠我们路面罚,是罚不完也是治理不好的。”陈文新表示。


作者:林昉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
军地领导在福州检查指导征兵体检工作
  8月3日,副省长、省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王金福,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