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超标电动车开200元罚单 暂扣车辆已无处堆放

18.12.2015  16:33
  •   一名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被协警拦下。李挺摄

      人民网福州12月17日电(李挺 李章亮)根据去年出台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在福州市区三环以内(含三环辅道)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车主,依法将被处以200元的罚款。不过这一地方性法规在福州却很少被真正执行。

      为期三个月的福建全省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以来,记者在多次随警采访中注意到,多数路面执法中,交警对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车主一般仅仅是处以20元的罚款。

      “20元还可以罚得动,50元就很麻烦了,要是都依照200元的标准去罚款,有些不现实。”福州市仓山区一名老交警向记者表示。

      为何法规明确的处罚标准,执行起来却很难真正落实,甚至在执法民警看来有些不且实际呢?17日上午在一次路面随警执法中,记者就深切感受到了交警执法的困惑。

      “依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你骑行超标电动行车要被处以200元罚款。”17日上午,在福州市三环路与福峡路交叉口,当设卡交警拦下一辆无牌超标电动自行车,并告知骑行人处罚标准时,被拦的市民一脸无辜。

      “200元?有没有搞错?不都是罚20元吗?汽车违章也才罚150,骑个电动车要罚款200?”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对这样的处罚很是不满,更让他不能理解的是,因为没有携带身份证,他的电动车还要被暂时扣留。

  •   一名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得知处罚标准后一脸不满。李挺摄

      “因为200元处罚,交警现场不能罚,只能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违法骑行者要到交警大队去处理罚单、交罚款。如果车主的车辆发票、合格证不齐全或者身份证没有带在身上,那么只能暂扣车辆,让车主到大队处理完罚单后,再去领回车辆。”福州市仓山区交警大队烟台山中队中队长陈文新向记者表示。

      据交警介绍,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中会留注违规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如果当事人事后不去交警大队缴纳罚款,他的违章记录便会一直留存,未来该当事人办理机动车年检、驾驶证登记等手续都会受到影响。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由于很多超标电动车主车辆证照不全或者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不得已只能暂扣下超标电动车。上午在随警采访中,仅仅半个小时,就有十多俩超标电动自行车被交警扣了下来,而现场自然也少不了市民与交警的一番口舌争执。

      “真要设卡拦,那真是拦不完、罚不完的。路面执法与市民矛盾激烈不说,我们现在的暂扣电动车停放点都已经堆满了,很快堆不下了。”在靠近福州黄山驾管所的一处暂扣超标电动车辆临时堆放点,陈文新告诉记者,从11月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以来,这里已经新堆放了近5000辆扣留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就在记者采访时,仍有一车车刚刚在福州路面被查扣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被运送进来。

      “光靠我们路面执法、靠重罚,那只会增加我们交警和老百姓的矛盾,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根本办法是要从源头上切断这些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销售渠道,不然靠我们路面罚,是罚不完也是治理不好的。”陈文新表示。

  •   一个路口不到半小时就有十多辆超标电动自行车被扣。李挺摄

  •   交警让一名违规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签字,他需要去交警大队缴纳200元罚款。李挺摄

  •   交警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李挺摄

  •   福州的电动自行车暂扣停放点停满了暂扣的电动自行车。李挺摄

  •   不断有货车载满新查扣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来到暂扣停放点。李挺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