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加大新市民购房金融支持力度 农民进城买房享优惠

24.03.2016  08:04

  福州新闻网3月2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祁正华)为贯彻去库存“闽八条”,提升金融机构对新市民购房支持力度,昨日,省住建厅联合工行福建省分行、建行福建省分行、农行福建省分行签署了《支持新市民购房合作框架协议》。3家银行承诺,未来3年将分别提供不低于800亿元、600亿元、500亿元的,总计1900亿元的贷款额度,支持进城落户农民、棚改居民等群体购房的资金需求。

   农民购房、购车位均享优惠

  3家银行都推出了支持新市民购房的贷款产品,在符合信贷政策和监管规定的条件下,向农民发放用于在城镇购买商品住房的贷款,对农民购房实行优惠的贷款利率及首付政策、减免相关手续费。

  如工行的“幸福贷”,农民购房贷款可享受优惠的贷款利率和首付政策、减免相关手续费,农民购与住房相配套的车位贷款可执行住房贷款优惠政策,免收贷后服务及变更的相关费用。

  建行的“乐得家”,开放全省79个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优先为农民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公积金贷款业务及组合贷款业务;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农民提供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冲还贷业务和支取自动转存等服务。

  农行的“安家贷”,推出首付不高于城镇居民,并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民提供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比例30%及以上的可享优惠利率,免收掌银异地转账还款手续费,免收提前还款违约金等惠农政策。

  除此之外,3家银行还为农民提供一揽子的金融服务,比如买完房子,装修、买车、买耐用消费品等,也能办理消费贷款和信用卡分期,其中买车和装修将给予优惠利率。

  对于农民的收入证明材料也做了精简。对于有雇主的,可提供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书;无雇主或无法出具收入证明的,可由村委会出具相关收入证明,并通过客户经理上门核实、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农产品销售情况等多种方式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