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被要求证明“老婆是老婆” 结婚证无法证明

31.03.2016  10:03

  福州市公证处向记者展示窗口截取的部分假证

  福州新闻网3月31日讯 (福州晚报记者 王光慧 文/摄) 昨日,一条“如何证明我老婆是我老婆?”的微博引起众多网友关注,不少网友称这是奇葩证明。对此,福州市公证处说,这不是奇葩证明,是为了规避风险,确保办证质量。

   网友吐槽:

   拿结婚证去办公证

   要证明夫妻关系

  昨日中午,网友“陈小羊TIMELINE”发微博称:“我带着我老婆,以及我们两人的结婚证、身份证、同一户口本到福州市公证处,都不能证明我老婆是我老婆,理由是结婚证可能是假的。”

  该网友姓陈,他说,他因为出国旅游签证的需要,昨日带着妻子、双方结婚证、户口本到福州市公证处办理结婚证公证,却无法证明他老婆是他老婆。陈先生说,办事指南上说申请材料只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可到了办证窗口却说得有领结婚证时的发票,或者花90元到旁边的鉴定机构去鉴定,或者到当时的登记机关调档。陈先生说,结婚证、户口本及本人都不能证明婚姻关系,真不知道结婚证、户口本拿来有何用。

  “由于不能当场办理结婚证公证,我们只好到当地的登记机构调取了档案,并在昨日下午顺利办了结婚证公证。”陈先生说。

   福州市公证处:

   每月截获几十本假证

  福州市公证处否认了该证明为奇葩证明的说法。福州市公证处认为,根据《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办证以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基础,必须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证明材料讲究证据链的形成,希望市民能够理解。

  福州市公证处的黄主任说,公证机构是法律服务部门,每办一份公证都要坚持真实、合法的原则,在办证窗口,工作人员不时发现有人提供假的结婚证、房产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初步估算窗口每个月截取的各种假证就有二三十本。如果出现假证,公证机构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名刘姓工作人员说,在办理结婚证公证时,发票不是必要材料,只是为了证明结婚证的真实性,此前窗口就截获过不少假结婚证,由于公证机构并未和婚姻登记机关实现信息联网,所以需要相关材料证明。如果刚登记结婚不久的当事人能提供发票的就能佐证结婚证真实,就无需再核实;如当事人并未保留发票,就需要去民政部门核实或者到鉴定机构鉴定。

  福州市公证处表示,今后公证机构将积极与婚姻登记部门合作,建立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平台,同时也感谢市民对公证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