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婚公证却要提供发票 公证处:假证多需核实

31.03.2016  10:32

  东南快报讯(记者 吴剑杰)福州市民陈先生昨日很郁闷,他和爱人带着结婚证去办出国旅游结婚公证,却被福州市公证处告知,他们需要提供办证发票以证明两人的夫妻关系。“有了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还要证明我老婆是我老婆?”陈先生对此很不理解。

  昨日上午,为了办理出国旅游签证,福州市民陈先生和爱人来到福州市公证处办理结婚公证,公证处工作人员查看了陈先生提供的材料后,称无法证实该结婚证的真伪,让陈先生提供9元钱的结婚证发票。

  陈先生告诉记者,若没有发票,他就要去民政局调取婚姻信息档案,不然就得去鉴定中心做结婚证真伪鉴定,但鉴定要花90元钱。这让他很是疑惑。

  有市民提出,国内有部分城市政府部门为公证机构开通了婚姻登记记录查询通道,办理婚姻公证无需再出证明、做鉴定,省了不少事。

  对此,福州市公证处窗口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办理结婚公证,发票不是必须证明材料。如果刚登记结婚不久能提供发票的就能佐证结婚证的真实,无需再核实。他说,购买作假发票违法成本高,若经办人员觉得发票可能做假,会要求市民补充相关材料或者移交相关鉴定中心鉴定。

  刘先生说,若有当事人登记结婚多年没留发票,就要去民政部门核实,或者去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有资质的鉴定中心(非指定)对材料进行鉴定。他称,鉴定中心收取的费用跟公证处没有关系,他们只收取公证费。刘先生说,他们也可以通过发函给当地民政部门进行核实,但因为时间周期较长,会建议市民采取上述几种方式解决。

  刘先生说,由于在办证窗口时常发现有当事人提供假结婚证、房产证、户口本、毕业证等问题,“平均一天两三例”,给他们的公正工作带来了很大困扰,扰乱了正常公证秩序,侵害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才根据《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规定,进行必要的核实。若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齐全,能形成证据链可以不要核实及时出证。

  对于实现婚姻信息联网的建议,福州民政系统相关人员表示,婚姻登记信息要实现共享涉及民政、公安甚至还有法院等多个部门,且信息录入量非常庞大,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大趋势是互联网政务,但需要顶层设计才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