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

12.11.2018  18:44
  9月19日,随着一阵热烈的掌声,上汽宁德基地项目现场举行司法行政多元调处中心揭牌仪式。记者了解到,新设立的调处中心系全省首家司法行政多元调处中心,将选派资深法官驻点服务,负责上汽宁德基地项目征迁及相关案件的调解、定分止争及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工作。

  福建法院充分发挥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中的法治引领、矛盾预防、协同化解、纠纷分流、司法保障作用,确保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既顺应时代要求,又与审判工作精准对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枫桥经验”这个诞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全国性社会治理样本,在福建法院焕发新的生机活力,演绎着同样的精彩篇章。

  用心调解促民和

  “这是您被拖欠的16667元工资,请您清点后签字确认领取。”日前,在尤溪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吴女士接过法院工作人员送上的执行款,激动万分,赞不绝口:“真没想到这么快能拿到钱。

  化解矛盾,是“枫桥经验”的精髓,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无疑是化解矛盾的重要抓手。因其成本低、效率高、效果好,被群众称为“人和宝典”。近年来,福建法院注重建立健全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特邀调解制度,探索建立律师调解员制度,完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调解与速裁衔接等制度,充分利用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整合力量化解纠纷。全省各级法院已聘请各类特邀调解组织884个,特邀调解员3554名。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共开展诉前调解27402件,其中人民调解组织共接受法院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案件13579万件。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成立“生态环境纠纷调解超市”,从源头上大幅减少环境纠纷产生,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不断深化调解力量的优化配置,畅通法院与派出所、工商、旅游监察大队、12315消费者维权中心、度假区管委会、司法所、村委会、街道等多方“联动线”,形成强大的调解合力。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创建了商事审判诉调对接的“泉州模式”,即“三三制”模式,将地缘与商缘相结合、将诉讼调解与商会调解相衔接、将司法公信与商务诚信相提升。这项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工商联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永春县人民法院、晋江市人民法院、石狮市人民法院等8家基层法院先后设立商事调解员制度,商事调解“辐射型”体系基本形成。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构建的“党政领导、综治负责,司法引导、多元衔接,合力调处、共促和谐”多元调解衔接机制,在福建已小有名气。呈现出“矛盾一起解,治安大家治”的良好势头。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创立了“网络调解室”,有效促进劳资关系和谐。

  上杭县人民法院携手县司法局,设立人民调解员调解室,架起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桥梁……

  司法便民暖民心

  “您好,我是闽侯县人民法院导诉机器人“小法”,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

  “我要起诉,该怎么办?

  “您别着急,您可以到自助服务区的终端上自助立案,也可以到窗口咨询工作人员。

  日前,在闽侯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福建法院首台智能导诉机器人“小法”时不时用萌萌的童音为当事人引导指路,深受当事人的喜爱。

  新时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毫无疑问,服务民生、赢得民心是“枫桥经验”的核心内容。为使人民法院离群众更近些,群众打官司更方便快捷些,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 全面推进全省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三项服务”,深化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福建各级法院纷纷结合实际进行不懈的探索,形成了“个个有特色,院院有亮点”的司法便民新局面。

  全国首家由法院和司法局联合研发的一体化综合业务系统——厦门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提供7大类24项功能,方便律师参与诉讼,足不出户就可完成立案、给法官留言等。

  “将乐微法院”正式上线,无需添加好友,只需搜索小程序可享受到公众服务、微诉讼、微执行及我的案件四大模块24项服务,极大满足了公众便捷诉讼的需求。

  连城县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线了省内首个微信诉讼文书填单平台。用户通过手机填写文书之后即可获得填单号,凭单号在诉讼服务大厅的填单机上可以自助打印。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在村、镇、法庭设立生态审判巡回办案点,聘请生态司法联络员,将化解矛盾、法治宣传融入巡回审判工作,构建“一村一联络员、一乡一办案点”全覆盖生态司法网格。

  创新执行护民权

  日前,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中,促成劳动者与已倒闭的公司之间以“会员资格”抵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妥善处理3起讨薪案件,共计为3名员工讨回欠薪1.9万元。这是福建法院创新执行工作的一个生动体现。

  让打赢官司且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这是“枫桥经验”给福建法院的一个有益启示。为此,福建法院坚持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模式创新,大力破解执行难这一困扰人民法院的顽疾,使得“枫桥经验”在推广运用中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福建高院与税务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解决制约执行财产变现中的涉税问题;与保险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完善“保全+救助”等保险新机制,化解执行风险。

  莆田中院与三大移动通讯运营商签订《执行联动战略协作协议》,与供电供水部门签署中止供电供水会议纪要等,促进查人找物、腾房退居的高效顺畅运转。

  石狮法院推出“1234”执行工作法,平潭县人民法院推出司法网络拍卖政府询价机制,福清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可按揭贷款,霞浦县人民法院引入第三方网拍辅助服务……

  连江县人民法院引入全省法院首家“执行天眼”系统,借助高科技手段,对被执行人手机号码定位,搜索被执行人的行动踪迹,大幅提升执行效率。

  数据显示,今年1至9月,福建全省法院新收执行案件23.26万件,执结20.25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139.7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76%、5.73%、128.86%。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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