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谱写和谐曲

12.11.2018  18:44
  深秋时节,走进福建任何一个基层法院,你不难发现,广大法院干警切实运用”枫桥经验”,将司法服务有机嵌入基层社会治理平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社区、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讼之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解纠纷需求。“枫桥经验”遍地开花,硕果累累。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共开展诉前调解27402件,其中人民调解组织共接受法院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案件13579件。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正日渐成为绝大多数老百姓的共识。

  诉调对接,拓宽服务平台

  “没想到我们之间借钱的事情,还麻烦到了我们村的老支书。老支书说得对,乡里乡亲的,不能伤了和气。”日前,两位因借款问题产生纠纷的村民在尤溪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老张的调解下达成还款协议,握手言和。“有事找老张”成为当地群众的口头禅。

  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是新时期化解基层群众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福建法院聚焦在化解思路、方法、措施、途径等方面构建多元化机制。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等社会解纷力量的作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与27家部门和行业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与综治部门、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诉调对接,深化诉调对接机制。

  全省各级法院积极与相关机构、组织进行对接,主动将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构建了集立案服务、审判辅助、律师服务、信访化解、法治文化传播等功能的现代化诉讼服务平台,实现多元化主体参与、立体化解纷。目前,全省各级法院已聘请各类特邀调解组织884个,特邀调解员3554名。

  为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源头和萌芽时期,福建各地法院还探索出了“借力劝解法”“心理引导法”“说理劝导法”“情感交融法”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化解纠纷方法,不仅节省了办案资源,化解了矛盾,还提高了法官的调解技能,强化了人们和睦相处、以诚待人的意识,大大提高了诉调对接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精细化水平。

  据介绍,福建高院还连续两年召开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会,制定下发了多份规范性文件,不断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同时,福建法院深入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快精结合,最大限度提升纠纷解决实效。

  “福建法院的防范纠纷、源头止纷、多元解纷成功经验,为‘枫桥经验’的创新升级提供了鲜活素材和有益借鉴。”律师卢某清对记者说。

  完善制度,提高解纷水平

  近日,闽清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司法局举办闽清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全县16个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及司法工作人员等30余人到会参训。培训讲座上,闽清法院有重点地讲解了人民调解员的职责,细化了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对人民调解的原则、方法、技巧、调解协议制作及调解卷宗的规范制作进行了现场指导。

  “培训对规范人民调解员队伍、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进一步提高了我们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热情。”人民调解员小谢感慨道。

  为推进多元化解决纠纷,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福建法院结合实际,多管齐下,效果明显。一方面,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以及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组织的工作指导;另一方面,通过举办培训班、案例指导、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专兼职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调解员处理争议、化解纠纷的能力,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提供组织保障。

  如何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福建各级法院牢牢牵住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牛鼻子”,认真找准功能定位,在优化延伸上下功夫。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晋江市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立“网格化+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依托晋江市综治网格系统,线上开展案件材料推送、调解协议审查、调解文书制作和送达等工作。今年来各调解组织通过该机制接收案件3987件,占同期受理民商事案件的30.5%。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与区综治办、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搭建诉调对接平台,以立案分流为枢纽,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各节点,环环相扣,增强多元化解实效。

  上杭县人民法院积极与县司法局、各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谋划,不断提升由律师调解员、专职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社会志愿者组成的多元化调解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据统计,近年来,该院与县司法局联合举办调解员培训182场次,邀请调解员旁听审理233人次,组织巡回法庭以案释法181场次。

  科技助力,促进纠纷化解

  “你与被执行人郑某达成和解协议,若其不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你可以再次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通过微信视频向申请执行人李某说道。近日,周宁县人民法院运用微信视频成功调解一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履行部分执行款。

  2005年,郑某向李某借款44000元,欠款到期拒绝偿还,李某将其诉至周宁法院。法院判决郑某返还所欠款项,但郑某却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值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之际,郑某在得知自己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可能无法参选后,急忙打电话至周宁法院执行局,表示愿意偿还借款。但李某在省外,路途遥远,短期无法回来。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承办法官通过微信视频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如何真正做到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延伸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福建法院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功能效应,以信息化助力社会治理创新,提高司法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针对部分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当事人、腿脚不方便的人、不愿意到法院调解的人,启用线上+线下双平台调解。法官依托微信、QQ等网络平台进行远程调解,对远程调解全过程进行卷宗档案同步留存,并将调解协议通过电子数据方式传送给远在外地的当事人。

  同时,福建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还总结出一套实用性强、效果显著的“互联网+联片调解”法。真正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处置在快。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龙海市人民法院角美法庭根据角美镇政府划分的工作片区,将全镇44个村居、农场分成5个联片调解站。建立了一支包括政法干警、热心村民、公益律师和社会工作者在内的230人的联片调解专兼职队伍,规定每月5、7、19、21、25日为调解日,采取“网中有格、按格定岗、人负其责”的全新调解模式,真正实现了社会效益和法律效益的共赢。

  据悉,为彻底解决异地诉讼难、诉讼累的问题,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首创“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开发线上跨域诉讼服务信息系统,畅通“家门口立案”。福建高院及时总结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跨域立案服务,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推动基层治理向法治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福建法院传承“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令人感到启迪和鼓舞。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