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裸官”摸底结束 福建等十余省市拒透露数量

06.08.2014  14:52

    日前,中央巡视组指出“厅处级领导干部‘裸官’较多”的福建省,正在全面清理“裸官”。8月1日,福建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说,“全省厅级、处级‘裸官’任职岗位调整清理工作,已于7月30日全面完成;科级及以下调整清理,将在8月底前完成”。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像福建一样起底“科级及以下干部”的首次全国性“裸官”大排查,正在各省份展开。这次排查,旨在搞清楚一直困扰“裸官”治理的“底线”问题:我国到底有多少“裸官”?其中有多少人身居党政机关“一把手”等要职?

    新京报记者梳理各省份行动方案发现,至7月底,各省份“裸官”摸底调查基本结束。各省份组织、纪检等部门,已基本掌握了本省的“裸官”数量。而调岗则最快要待本月底才能到位。

    初步排查发现了多少名裸官?对于新京报记者的追问,福建等十余省市均回应“具体数据不便透露”。“裸官”对于各地而言,依旧是一个敏感问题。

    如何“排查”?

    “吃财政饭”的人员全要填表

    各地都将排查的覆盖面,定位在囊括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国家工作人员;都将注销外国国籍作为重要环节

    继广东之后,上月中旬,福建成为第二个被中央点名“裸官”问题突出的省份。7月14日,中央巡视组向福建反馈巡视问题时指出,“厅处级领导干部‘裸官’较多”。

    福建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说,在此之前的6月5日,福建就已按照中组发〔2014〕6号文件的要求,启动“裸官”排查,“尤权书记多次强调,要严格按照中央规定严肃处理‘裸官’问题,并主持召开专题会议”。

    中组发〔2014〕6号文件全名为《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在这份文件中,中组部首次明确了“裸官”任职岗位“负面清单”, 规定“裸官”不得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领导成员岗位”、“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正职领导人员”等5类岗位任职。

    6号文件下发后,各省份分别制定了各自的“裸官”排查“时间表”和“路线图”。

    动作最快的是广东,其次是浙江和安徽。

    广东今年2月被中央巡视组指出“裸官”问题突出后,3月底就已启动“裸官”排查,5月底已完成清理,866名“裸官”被调岗。浙江和安徽分别于4月下旬、5月初启动;福建、辽宁、贵州、江西、湖南、四川、河北、河南、江苏、内蒙古、甘肃、陕西等近20个省份,也于6月开始摸底排查。

    各省摸底排查“裸官”的方式,都是填写“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情况报告表”。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安徽省宿州市“报告表”显示,要填写的内容共计14项,包括“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等个人信息;如果配偶、子女移居,须填写“移居人姓名”、“与本人关系”、“移居国家(地区)”、“移居类别(外国国籍、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移居时间”、“移居人现居住城市及从事职业”等。而且,这份“报告表”,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哪些人要填写这份“报告表”?各省份都将排查的覆盖面,定位在囊括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即所有“吃财政饭”的人员。例如浙江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就要求,全区各学校、幼儿园在编教职工,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填表。也就是说,幼儿园教师也要上报配偶、子女国籍。

    摸底排查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还要跟“裸官”逐一“个人谈话”,让其在“接回家人”和“接受调岗”之间,作出“二选一”选择。选择接回家人的,还需填写《自愿放弃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承诺表》,注销外国国籍,并上交移居国家出具的注销手续凭证;拒绝接回家人的,则被调整出中组部规定的5类岗位。

    江苏一地级市组工干部对新京报记者说,按照中央的要求,如果没有接回家人、拒不接受调岗,可被免职、降职、给予纪律处分,“这次是动真格的,很严格,如果瞒报,终生仕途都会受到影响”。

    各地都将注销外国国籍作为重要环节。甘肃、安徽的方案都注明,如果因法律等原因无法办理注销手续,则要上缴所有移居证件和因私出国(境)证件,“并自愿申请列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人员,填写《自愿列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人员申请表》,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配合做好出入境管理工作”。

    上述规定意味着,表示要接回家人的“裸官”,不能以“不可抗力”暂时无法注销外国国籍作为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