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衣服赊账被拒 匕首刺伤店主大腿

06.11.2015  12:20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文/图) 福安男子汤某以未带钱款为由,要求赊账购买服装,被拒绝后,竟在未付款的情况下,强行拿走两件短袖和一条牛仔裤,还持匕首将店主大腿刺伤,而后仓皇逃离。11月5日记者从福安警方获悉,目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汤某因涉嫌抢劫罪,被福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1月3日21时许,福安公安局巡特警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派警称:一辆车牌为闽JY2XXX的赛岐往福安方向大巴车上有一名涉嫌该抢劫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福安车站,并对现场进行布控,待车辆进站后,立即对闽JY2XXX车上人员进行盘查,将涉嫌抢劫人员汤某控制并抓获。民警随即将其移交该局刑侦大队进一步审理。

  经福安公安刑侦大队进一步审讯,犯罪嫌疑人汤某(男,现年28岁,福安市赛岐镇人),供认了其持刀抢夺的犯罪事实。今年6月13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汤某到福安市赛岐镇镇步行街刘先生经营的某服装店,以未带钱款为由,要求赊账购买短袖和裤子,被拒绝后,汤某在未付款的情况下,强行拿走选中的两件短袖和一条牛仔裤(报案价值300元),并持匕首将刘先生的大腿刺伤。经伤情鉴定属于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