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28岁男子赊账买衣服遭拒持匕首伤人抢衣服

06.11.2015  12:25

   摘要: 今年6月13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汤某到福安市赛岐镇步行街刘先生经营的某服装店,以未带钱款为由,要求赊账购买短袖衣服和裤子,被拒绝后,汤某在未付款的情况下,强行拿走选中的两件短袖衣服和一条牛仔裤,并持匕首将刘先生的大腿刺伤,经伤情鉴定属于轻微伤。

   宁德网消息(李文福) 近日,犯罪嫌疑人汤某因涉嫌抢劫罪,被福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1月3日21时许,福安市公安局巡特警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派警称:一辆车牌闽JY2XXX的赛岐往福安方向大巴车上发现涉嫌抢劫人员的踪迹,经过布控,成功将涉嫌抢劫人员汤某抓获。民警随即将其移交刑侦大队作进一步审理。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汤某(男,现年28岁,福安市赛岐镇人)供认了其持刀抢夺的犯罪事实。今年6月13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汤某到福安市赛岐镇步行街刘先生经营的某服装店,以未带钱款为由,要求赊账购买短袖衣服和裤子,被拒绝后,汤某在未付款的情况下,强行拿走选中的两件短袖衣服和一条牛仔裤,并持匕首将刘先生的大腿刺伤,经伤情鉴定属于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