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虫草类保健食品专项检查 不合格产品将召回并销毁

26.01.2015  21:41

    新华网福州1月26日电(记者 刘丰 通讯员 廖玉莹)近期,有媒体报道部分虫草类保健食品冒充冬虫夏草或打着冬虫夏草的旗号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开展虫草类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虫草类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通知》安排,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启动,将持续至2015年2月28日。专项检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针对本行政区域内虫草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互联网虫草类保健食品经营者(含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重点检查是否按批准的配方工艺组织生产,标签说明书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内容是否一致,互联网经营者(含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是否存在发布虚假信息、销售假冒伪劣虫草类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对未经审查批准或篡改经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进行虚假夸大宣传等。

    与此同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将严格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产品进行处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一律依法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一律撤销其广告批准文号,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停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对未经审查批准或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的,要依法进行行政告诫,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届满未进行整改的,对其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