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万厦企5月将营改增 全市将增设75个服务窗口

21.03.2016  10:36

  海西晨报讯(记者 白若雪 通讯员肖雨 林军)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记者获悉,目前厦门市国税局、地税局已顺利完成414万条试点纳税征管数据的移交工作,这标志着厦门市营改增改革试点推广工作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据悉,厦门市将有12.34万户营业税企业启动营改增试点,其中,建筑业12225户、房地产业3406户、金融业516户、生活服务业107273户。

   行业和抵扣范围“双扩”

  此次全面营改增试点,主要特点是行业和抵扣范围“双扩”,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不仅行业扩展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而且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以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出发点是消除重复征税

  据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营改增改革的出发点是要消除重复征税。目前,厦门第三产业发展迅速,通过改革,让其已经纳税的上游服务环节可以在下游进行抵扣,使总体税负更公平,助力厦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营改增试点还全面惠及服务业以外的行业,为原来缴纳增值税的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大大减轻其税收负担。

  据了解,自2012年推进营改增试点以来,厦门已累计为企业直接减税27.98亿元,为下游企业增加抵扣23.04亿元,累计减负超过50亿元。在此改革红利下,厦门营改增企业迎来快速发展期,试点纳税人数量从2012年的6970户发展到2015年底的59190户。

   全市增设75个服务窗口

  据悉,此次营改增全面推开工作从中央宣布到5月1日正式实施,实际准备时间不到两个月,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营改增全面推开在厦门顺利落地,厦门市国税局成立9个工作项目组,细化了88项工作,倒排工期,逐条分解,确保3月31日之前完成试点纳税人电子征管数据的处理,4月底前分批次做好试点纳税人税控系统推行、发票发售工作。下一步还将开展覆盖线上线下,多批次分类别的培训辅导,确保试点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

  为了应对办税高峰,国地税部门将加强窗口整合,在全市范围内增设75个服务窗口,推行“全能一窗式”服务,将税制过渡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