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营改增改革试点推广工作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21.03.2016  10:56
  

  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导报记者获悉,目前市国税局、地税局已经顺利完成了414万条试点纳税征管数据的移交工作,这标志着厦门市营改增改革试点推广工作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厦门将有12.34万户纳税人启动营改增试点,其中,建筑业12225户,房地产业3406户,金融业516户,生活服务业107273户。

  行业和抵扣范围“双扩

  此次全面营改增试点,主要特点是行业和抵扣范围的“双扩”,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不仅行业扩展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而且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以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据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营改增改革的出发点是要消除重复征税,目前厦门第三产业发展迅速,通过改革,让其已经纳税的上游服务环节可以在下游进行抵扣,使总体税负更公平,在当前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之时,助力厦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同时,营改增试点还全面惠及服务业以外行业,为原来缴纳增值税的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大大减轻税收负担。

  将在全市增设75个服务窗口

  据悉,此次营改增全面推开工作从中央宣布到5月1日正式实施,实际准备时间不到两个月,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成立9个工作项目组,细化了88项工作,确保3月31日之前,完成试点纳税人电子征管数据的处理,4月底前分批次做好试点纳税人税控系统推行、发票发售工作,下一步还将开展覆盖线上线下、多批次分类别的培训辅导,确保试点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为了应对办税高峰,国地税部门将加强窗口整合,在全市范围内增设75个服务窗口,推行“全能一窗式”服务,将税制过渡影响降到最低。

  据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抓紧起草相关政策文件和配套操作办法,将于近期发布。厦门市国税局提醒试点纳税人,关注国税网站、厦门国税官方微信以及相关媒体,及时了解最新营改增动态和营改增试点相关要求。(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肖雨 林军)

【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