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驾照自学直考11问 公安部门详解直考全流程

23.03.2016  11:01
自学直考车辆改装、检测示意图 - 新浪
提供自学直考科目二场地驾校名单 - 新浪
来源: n.sinaimg.cn
自学直考车辆改装、检测示意图 提供自学直考科目二场地驾校名单 自学直考流程

  新华网福州3月22日电(刘丰 实习生 林苏阳)从4月1号开始,福州、天津、宁波等16个城市将在全国率先试行机动车驾照“自学直考”新政策,这对于那些想学车又苦于抽不出合适时间去驾校学习 的人来说,似乎是一个好消息。到底“自学直考”该怎么考?今日福州市公安局为你一一解答。

   1、哪些人可以申请自学直考?

  自学人员必须是福州市民,或者在福州有居住证的外地人;年龄在18-70周岁;身体条件符合申领驾驶证的健康要求。

   2、自学车辆有何要求?

  (1)必须是在福州注册登记的非营运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

  (2)车辆要加装副制动装置、在车身两侧外后视镜各安装一面辅助外后视镜、在车内安装一面辅助内后视镜等三项安全辅助装置;

  (3)改装后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

  (4)按规定投保交强险。 3、随车指导人员需具备哪些条件?

  (1)有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

  (2)没有吸毒记录;

  (3)没有发生死亡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重伤负主责的交通事故的记录;

  (4)没有记满12分或者被吊销驾驶证的记录;

  (5)非营运性质。

   4、自学直考在哪里学?

  科目一:学员可以自行在互联网上搜索考试题库,自学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科目二:学员也可以在不影响交通、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在封闭的空地上自行设置训练场地。福州警方列出了14家驾校名单,均可以租用形式有偿为自学直考车辆提供科目二训练场地。警方表示,也欢迎其它驾校为自学直考学员提供训练场地。

  科目三:在道路学习驾驶上,福州警方确定了22条训练线路和训练时间,目前警方已经在指定路线起点、终点及沿途设置了明显的指示标志。

   5、自学直考怎样申请?

  自学直考的申请人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位于城门镇黄山村)申 请,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和体检表。科目一考试通过后,按规定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方可学习场 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自学人员经训练后可以向车管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考试合格的,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6、自学直考车辆到哪改装、检测?

  学直考用车可以自行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4S店、修理厂进行改装,完成加装后的自学直考车辆应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上线检测。目前,福州警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有27家。

   7、自学直考有哪些费用?

  除了考试规定收费项目外,驾管所不再有其它收费项目。目前,科目一考试收费50元人/次;科目二280元人/次;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180元人 /次,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50元人/次。每次预约考试有两次机会,第一次预约考试不合格需要补考的,第二次预约考试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补考费,第三 次及以上预约考试的,按收费标准的30%收取补考费。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

  此外,科目二训练场地租用费用、车辆改装费用也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据悉,驾校科目二场地租用收费标准遵行市场指导原则。

   8、如何预约考试?

  考生通过登录互联网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fj.122.gov.cn)自主预约科目考试。因故无法参加考试的,学员可 以在申请考试预约成功前,提出取消考试申请。若申请考试预约成功的,则需本人携带身份证至车辆管理所业务办理窗口取消预约。

  自学直考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不可以延长。对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不足60天的学员,可开通绿色通道,到驾管所窗口进行考试预约。

   9、自学直考人员车辆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事故,不适用《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自学学员和指导人员必须在现场等候交警。交警到达现场后,重点询 问、查证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自学车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是否在规定路线、时间行驶等,为准确认定事故责任奠定基础。

  自学人员在具备资格的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学习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

  自学人员无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违反规定上道路学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担责任。

  10、自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予以理赔?

  自学直考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学习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予以理赔。

  警方提醒,在自学前,申请人要主动向保险公司告知车辆将进行自学直考。

   11、自学直考车辆和人员如何管理?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自学直考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共同向车辆管理所免费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自学人员按照随车指导人员的指导,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限定训练车辆车身前后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

  警方建立了车辆和人员一一对应制度,一个学车专用标识在规定时间内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每名随车指导人员、每辆自 学用车不得同时签注于2个及2个以上学车专用标识。已经签注过的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需要培训另一名自学人员的,自上次签注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重 新领取学车专用标识。随车指导人员不得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

  警方提醒:自学直考人员在学习驾驶时自学用车时,应在自学用车上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用车暂不用于学习驾驶时,应当去除学车专用标示后方可在道路上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