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方检验工作调研的通知
12.03.2018 15:13
本文来源: 粮食局
闽粮办行〔2018〕13号
福州、泉州、南平、厦门市粮食局:
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第三方检验工作调研的函》(质检办便函〔2018〕13号),国家粮食局拟派员于3月中上旬到我省开展第三方检验试点工作情况调研,请你们结合《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开展第三方检验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发〔2017〕318号)相关要求做好调研准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采取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调研等方式开展调研。请你们组织好辖区内检验机构、种粮大户、农村合作组织、粮食收购企业、粮食交易中心等相关人员参加座谈会,并按照《通知》(国粮办发〔2017〕318号)相关要求准备汇报材料。调研和材料准备重点体现以下内容:当前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粮食检验机构运行情况、执行粮食出入库检验制度情况、市场化收购对粮食检验的需求、检验费用解决方式以及开展第三方检验存在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
二、调研时间
调研时间及调研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联系人:谢建斌
联系电话:87602242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
本文来源: 粮食局
12.03.2018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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